各设区市人事局、建设局,省直有关厅局、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02号)精神,现将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础考试
各专业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1、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2、各专业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序 号 | 名 称 | 专 业 考 试 | ||||||
专业 知识 | 专业知识 试卷满分 | 专业 案例 | 专业案例 试卷满分 | |||||
1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暖通空调 | 120 | 均为200分 | 60 | 均为100分 | ||
2 | 给水排水 | 104 | 52 | |||||
3 | 动 力 | 120 | 60 | |||||
4 | 注册电气工程师 | 发输变电 | 120 | 60 | ||||
5 | 供配电 | 120 | 60 | |||||
6 | 注册化工工程师 | 120 | 60 | |||||
7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120 | 60 | |||||
8 | 注 册 土 木 工 程 师 | 岩 土 | 120 | 60 | ||||
9 | 港口与航道 | 120 | 60 | |||||
10 |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 120 | 60 | ||||
11 | 水工结构 | 120 | 52 | |||||
12 |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 120 | 60 | |||||
13 |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 120 | 60 | |||||
14 |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 120 | 52 | |||||
三、合格人员名单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智平等198人基础考试合格,陶跃青等47人专业知识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沈章春等6人专业知识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吴金毅等7人基础考试合格,林宏等3人专业知识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吴连丰等45人基础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陈耀森等1人基础考试合格,李建杭1人专业知识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陈晨晨等8人基础考试合格,陈志仙等5人专业知识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袁敏等14人基础考试合格,陈大利等40人专业知识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化工工程师:李克昌等1人基础考试合格,徐铭等1人专业知识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环保工程师:王斐等43人基础考试合格,杨玉杰等21人专业知识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肖土生等3人基础考试合格,陈文苏1人专业知识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周笑等57人基础考试合格,方志峰等20人专业知识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规划):张瑞英等1人基础考试合格,廖英强等2人专业知识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结构):李建飞等16人基础考试合格,张美新等6人专业知识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李庆耀等2人基础考试合格,陈文庆等1人专业知识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李小平等1人专业知识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四、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和发放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福建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OO八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