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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复〔2008〕46号

关于同意曲乐福等四十八位同志取得工人技师任职资格的复函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08-02-22 09:43

福建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你院《关于报送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机械行业维修电工、电焊工技师结果的函》(闽工院[2008]继教4号)悉。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7]151号)规定,经考试、评审,同意曲乐福等四十八位同志取得技师任职资格,颁发《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

 

附:2007年度机械行业技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00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工人考核   技师   资格  

抄送: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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