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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
你校师大人函[2007]337号悉。
经研究,同意你校设置汽车驾驶技师、汽车维修技师、维修电工技师、文秘资料技师、产品质量检验技师、商品经营技师岗位各一个和中式烹饪技师岗位两个。
请你们根据我厅《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点中聘任管理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3]146号)文规定,做好技师聘任管理工作。
二OO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