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7]151号)和《关于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点工作中有关评审工作等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3]26号)规定,经考试、评审,同意高天华等86位同志取得财务会计技师任职资格,颁发《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请予公布。
附:2007年度财务会计技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二00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8年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