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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办〔2008〕3号

关于公布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08-01-09 08:33

各设区市人事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95号)文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20

72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40

84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00

6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100

6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100

60

二、我省林玲等69人成绩合格,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现予以公布。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福建省建设厅办公室

 

 

OO八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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