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事局、对外经贸合作局,省直有关厅(局)、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72号)文件精神,现将2007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 名称 | 科 目 名 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国 际 商 务 专 业 | 国 际 商 务 师 |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 | 100 | 60 |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 | 100 | 60 | ||
业务外语科目:具有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60分及以上的考试成绩通知书或持有原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合格证 | ||||
外 销 员 | 外经贸综合业务 | 100 | 60 | |
外经贸外语(英语、日语、俄语、法语的笔试和口试两部分均为) | 100 | 60 | ||
二、我省李万张等7人参加国际商务师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国际商务师资格;廖伟斌等250人参加外销员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外销员资格(名单附后)。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和发放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办公室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