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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设区市人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直有关厅局(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59号),现将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标准
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 (各科目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刘文贤等682位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附后,请予公布。
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