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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办〔2007〕146号

转发人事部办公厅、信息产业部办公厅关于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新增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07-11-02 11:27

各设区市人事局、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省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人事部办公厅、信息产业部办公厅《关于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新增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地及时向社会公告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新增专业情况,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福建省信息产业厅办公室

 

OO七年十一月一日

 

 

国人厅发[2007]139


关于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新增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适应信息产业发展需要,根据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39号)有关规定,现将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新增专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原《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专业类别、资格名称和级别对应表》基础上,新增以下7个专业。
  (一)2个高级资格的专业,名称为:网络规划设计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
  (二)4个中级资格的专业,其中信息系统专业类别2个,名称为: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信息服务专业类别1个,名称为:计算机硬件工程师;计算机软件专业类别1个,名称为:软件过程能力评估师
  (三)1个初级资格的专业,在信息服务专业类别中,名称为:网页制作员
  二、自2008年起,将陆续启动新增专业的考试。新增专业的考试大纲和考试日期等具体安排,有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与考试中心(原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另行公布。
  请各地及时向社会公告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新增专业情况,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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