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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函〔2007〕195号

关于做好2007年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和企业单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07-11-14 16:59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填报2007年人事统计报表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56号)精神,为做好2007年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人才资源统计调查报表填报任务:

1、《国有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报表》,由国有事业单位填报。

2、《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报表》,由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填报。

3、《国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报表》,由国有经济企业填报。

4、《集体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报表》,由集体经济企业填报。

请各单位在总结2006年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填报说明和指标解释的要求,认真做好填报工作。

二、2007年人才资源统计调查时点为20071231日,调查年度从20061231日至20071231日。

请省直单位于200818日前、设区市于2008118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综合表数据以及相关说明材料的电子文件和打印件(A4纸型)各1份,派专人报送省人事厅政策法规处。

县(市、区)人事局向设区市人事局上报时间,由设区市人事局确定。

三、各级统计汇总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在时间、经费上予以保障。要做好本地区、本部门人才资源统计年报表的布置、培训工作,加强对基层统计工作的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下级单位报送的基层表要认真审核,严把数据质量关。

四、各级人事部门要做好年报会审工作,尤其要注意相关统计指标项两年数据对比,增减变化较大的要予以说明。报表报送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统计工作总结和统计数据分析工作,并于报表报送结束后2个月内将统计分析材料报送省人事厅政策法规处。

各单位在报表填报及汇总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请与省人事厅政策法规处联系。

联系人:林兆贵;联系电话(传真):0591-87855914;电子邮箱:FJRSTJ@163.COM

 

                                      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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