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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办〔2007〕111号

关于公布2007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07-08-20 12:32

各设区市人事局: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03)精神,现将2007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合格标准

税法()、税法()、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科目均为84分(试卷满分均为140分),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我省颜如玉等179人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OO七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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