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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办〔2007〕11号

关于公布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07-01-25 11:18

有关设区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3)精神,现将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合格标准

注册城市规划师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我省陈辉杰等15人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OO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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