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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办〔2007〕6号

关于公布200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07-01-09 11:15

各设区市人事局、统计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95号)文件精神,现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级 别

考 试 科 目

试卷满分

合格分数

统计

(中级)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120

72

统计工作实务

120

72

统计

(初级)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120

72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120

72

二、合格人员名单

陈朝君等55人取得中级资格,陈虹等37人取得初级资格格(具体名单附后)。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和发放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

                 

OO七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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