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和《2022年福建省艺术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等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并报主管部门同意,确定刘欣瑜同志为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序号 |
招聘岗位 |
姓 名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
综合 成绩 |
考核、 体检 |
排 名 |
备注 |
3 |
展览内容策划 |
刘欣瑜 |
43.25 |
42.2 |
85.45 |
合格 |
1 |
因孕延迟 |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1月1日。
如有异议,请与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或福建省艺术馆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联系。
联系电话: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0591-87118163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纪委:0591-87118868
福建省艺术馆人事:0591-87676387
福建省艺术馆纪检:0591-87519857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福建省艺术馆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