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相关文件要求,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核、面试、考核和体检等程序,经学校研究确定胡芳同志为拟聘用人选,现予以公示。
岗位 |
姓名 |
笔试成绩(占40%) |
面试成绩(占60%) |
综合成绩 |
名次 |
考核体检 |
幼儿教师 |
胡芳 |
31.01 |
54.24 |
85.25 |
1 |
合格 |
公示时间: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3日
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福建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0591-22867115(纪检监察部门),0591-22867359(人事处)。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