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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

来源:开发处 发布时间 : 2026-05-13 08:48

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隶属于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正处级事业单位,业务上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指导,是全省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网络中心、数据中心、质控中心、研究中心、培训中心,属全国环境监测一级站和标准化建设达标站。因业务发展需要,拟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三)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6年5月至2008年5月期间出生)。

(四)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二、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上公开发布。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要求

技术职称

要求

备注

1

环境监测

1

不限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工程系列环境监测或环境科研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四、报名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3日9:00—2026年5月27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福建就业网,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具体包括:

(1)《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扫描件(详见附表,需报考者本人签字并贴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印刷在同一页面)。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历、学位及学籍的网络查询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报名表中的主要学术(业绩)成果和奖励的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本人书面承诺和招考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察前提交。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1)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福建就业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福建就业网的申诉通道提出,申诉时间为2026年5月23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报考人员须于面试当天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初审时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到指定考场进行资格复审。

五、面试

1.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最终成绩以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

2.面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网站。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报考人员错过面试的,责任自负。

六、考察和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核实报考者岗位相关资格条件、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或不予聘用的情形。

3.体检人选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考生无特殊情况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若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决定递补,则须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或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等相关人才政策的,可按照相关政策申请相关人才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38号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249183

电子邮箱:szbgs@sthjt.fujian.gov.cn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与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0591-88362369;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0591-88367135;

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党总支部:0591-83571102。

附表: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