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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总量控制高层次人才方案

来源:开发处 发布时间 : 2026-05-12 17:09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医药卫生类公办学校,主要培养护理、药学、医学技术、临床医学、卫生管理类技术技能型医药卫生人才。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拟向社会招聘总量控制高层次人才17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报考者,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5年5月至2008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80年5月至2008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在1975年5月至2008年5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学历资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原则上,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本科,且博士研究生需毕业于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排名前500的大学,或所学专业在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学科排名前100。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以ARWU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THE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为准。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所学专业

资历要求

其他要求

01

老年保健与管理教师

1

老年医学、老年护理学、护理(老年护理方向)、护理学(老年护理方向)、老年学、老年保健与姑息医学、老年保健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老年工程与老年保障、老年服务与管理

博士研究生;或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02

食品检验检测教师

2

化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博士研究生

 

03

食品检验检测教师

1

化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04

药理教师

1

药学类

博士研究生

 

05

药用植物学教师

1

森林培育、森林经理学、森林保护学、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学、森林植物资源学、森林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药用植物、药用植物学、药用植物资源、药用植物资源学、药用植物资源工程、药用植物资源与利用、药用植物栽培与利用、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中药资源学、中药资源与开发、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中草药栽培技术、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药用植物栽培加工

博士研究生

 

06

生理教师

1

临床医学类、基础医学类

博士研究生

 

07

解剖教师

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基础医学、病理生理学、生理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人体生理学、医学生理学、人体生理与病理生理学、医学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病理学、临床病理学、临床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临床病理学与病原生物学、分子病理学、生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博士研究生

 

08

康复教师

1

康复工程技术、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假肢与矫形器技术、假肢矫形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智能医学工程、医用材料与应用、康复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康复治疗学、医学技术(康复治疗学方向)、运动医学、医技(康复)、康复治疗技术、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运动康复(与健康)、运动康复与健康、运动康复学

博士研究生

 

09

针灸推拿教师

1

针灸推拿(学)、针灸学、针灸推拿康复学、针灸推拿

博士研究生

 

10

智能医疗装备技术教师

1

仪器仪表类、电气自动化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电子信息类、机械类

博士研究生

 

11

医用电子仪器技术教师

2

仪器仪表类、电气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硬件技术类、机械类

博士研究生

 

12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教师

1

环境安全技术类

博士研究生

 

13

健康大数据教师

1

计算机软件技术类

博士研究生

 

14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1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哲学

博士研究生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15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1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哲学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合计

17

     

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择优筛选,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将本人的材料以“2026年高层次报名(总量控制)+岗位序号+岗位名称(高层次人才)+姓名”方式命名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rsc@fjwzy.edu.cn),并主动与学校人事处电话联系,以确认材料是否成功接收。

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1,需报考者本人签字并贴上正面免冠彩照),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在同一页面);

(4)学历、学位证书(含前置学历到最高学历)扫描件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可扫码验证)、学位查询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书面承诺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察前提交。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

(6)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扫描件;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相关证明扫描件;

(8)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

(9)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察前提交。

3.资格初审:我校对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4.资格复审:在面试、考察前进行,报考者需要提交与报名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原件。资格复审等具体事项将发送到报考者提交报名时使用的电子邮箱,请报考人员予以关注。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资格复审、面试、考察的,责任自负。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五、面试、考察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由学术汇报、现场答辩两个环节组成,个人学术汇报限时10分钟,现场答辩(含思考)限时10分钟。面试前,由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对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者,按照学校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认定。相关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原则上需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可查,涉及民办高校聘用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需按人社规定规范程序评选。特殊情况需提供政府人事部门或对应主管部门的正式审批文件,提交报考单位审核。资格审核及学术认定通过后,参加面试、考察。面试等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试考核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学校组成2人以上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相关任职经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和结论。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于不能按规定提供考察要求的相关材料或不能按规定配合考察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六、体检

1.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各项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就业网和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校岗位调配。

2.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后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入职后经本人申请、学校认定后,享受学校规定的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关口366号)

邮 编:350101

电 话:0591-22869963 (黄老师),0591-22869970 (江老师)

E-mail:rsc@fjwzy.edu.cn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省教育厅人事处、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091532(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0591-87091359(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22869962(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