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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人社稳岗稳工促“开门红”政策---平潭篇

来源:本厅 发布时间 : 2022-01-30 17:20

  1.鼓励企业早开工早生产。经区经济发展局认定,对2022年春节当月稳定职工队伍保持连续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企业2022年春节当月实际缴纳社保职工人数,以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每家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2.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人数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支持招工引工。对各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规模以上企业及经认定的重点企业引进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高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技能人才(中级技能证书及以上)每人500元,普通工每人300元标准予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每家机构当年累计补助不超过10万元。

  4.鼓励输送毕业生来岚就业。院校每年协助推荐20名以上毕业生到区企业就业的,予以3万元奖励补助,每超过10名,再增加1万元奖励补助,每家院校当年累计补助不超过10万元。

  5.延续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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