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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人社稳岗稳工促“开门红”政策---莆田篇

来源:本厅 发布时间 : 2022-01-30 17:40

1.激励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对2022年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企业,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对新招用员工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343”重点产业企业、市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业主企业,每吸纳一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给予2000元补贴;每吸纳一名技能人才(中级技能证书及以上)给予1500元补贴;每吸纳一名普通工给予1000元补贴。

3实施招工用工奖补。为企业引进人才和劳动力的各类合法经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通过采取校企合作、联合办学等方式为企业输送毕业生的各类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为企业引进人才和劳动力、推荐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和农村脱贫劳动力就业且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给予500-700元/人的一次性用工服务补贴。输送20人及以上赴莆就业的,且就业时间达1个月以上的,按照(莆人社文〔2020〕49号)文件规定予以每个工作站一次性10万元就业服务经费补助。

4.持续落实技能培训补贴项目。鼓励企业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规定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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