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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人社稳岗稳工促“开门红”政策---三明篇

来源:本厅 发布时间 : 2022-01-30 17:40

  1.发放留明过年红包,对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9日期间留明,在重大建设项目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上商贸企业工作的非三明地区户籍员工发放“留明红包”,发放标准为1000元/人。

  2.鼓励企业连续生产,对经当地有关经济部门确认,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1月份用电量75%(含75%)的,按用工人数(以2月份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准)给予企业3-1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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