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鼓励企业早开工早生产。对春节当月连续生产建设的规上工业企业和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根据用工数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稳就业奖补。
2.支持招工引工。对各类社会机构、个人为重点企业引进初次来漳就业的劳动力,给予每人500元的奖补。对参加由人社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外出招聘的企业,给予省内最高2000元、省外最高5000元的补贴。
3.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的,按照吸纳人数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4.支持共享用工调剂。支持校企用工调剂和企业间共享用工,最高可给予每人1000元补助。
5.支持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职工和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每人500—3900元不等的标准给予补贴。
6.鼓励毕业生来漳就业。毕业三年内首次来漳求职的全日制市外高校外地生源毕业生,按120元/天发放住宿补贴。对首次来漳与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35周岁以下的高校毕业生,发放1—6万元安家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