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定于2021年10月21日(星期四)下午3点在福能集团总医院开展省级专家现场鉴定(骨科),请工伤职工(名单如下)准时参加。通知如下:
一、鉴定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后县路18号福能集团总医院(1号楼3层南侧)。
到达鉴定地点的公交线路指引:
1.直达线路:23(王庄《=》福能总医院)
2.乘以下各路公交车至900医院站下车经后县路步行至福能集团总医院(约500米):4、10、74、87、88、91、105、132、152、158、165、172、301、308、311、323
3.乘以下各路公交车至孟超肝胆医院站下车经西洪路、文林路步行至福能总医院(约500米):91、100、118、160
4.乘以下各路公交车至柳桥站下车经文林路步行至福能总医院(约600米):5、16、22、55、75、77、86、111、124、128、152、165、172、317、320
二、参加鉴定的工伤职工应携带材料:
1、工伤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工伤职工的医疗诊治资料以及受伤部位近期在医院复查的X光片。之前,已在鉴定申请窗口提交过的,不需重复提交。
三、鉴定流程:
1、参加鉴定的工伤职工应提早半小时到福能集团总医院1号楼3层鉴定服务台签到、核验身份、提交材料,之后在等候区等待工作人员通知;
2、工伤职工根据工作人员通知有序进入鉴定室接受专家现场鉴定(查体面检);
3、鉴定结束。
四、注意事项:
1、参加鉴定的工伤职工应严格按本通知的时间、场次准时到达鉴定地点,请勿聚集;
2、工伤职工及其陪同人员务应当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好口罩,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咨询调查、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咳嗽、呕吐等情形,不得进入鉴定现场;
3、工伤职工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入鉴定室接受专家现场鉴定;
4、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再次鉴定结论,会及时通过邮政政务快递方式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同时在福建省人社厅官方网站的服务栏目发布。
附:参加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1 |
冯* |
510129********2117 |
2 |
乐*布 |
350425********1215 |
3 |
高*礼 |
350425********2910 |
4 |
林*明 |
350521********7030 |
5 |
张*雄 |
433029********4274 |
6 |
雷*辉 |
510726********2025 |
7 |
王*进 |
522124********5611 |
8 |
林*桂 |
350127********1095 |
9 |
侯*儿 |
530502********4524 |
10 |
许*盘 |
532529********0935 |
11 |
陈*明 |
350305********5030 |
12 |
陈* |
350121********123X |
13 |
常*洪 |
510524********5156 |
14 |
肖* |
510903********8508 |
15 |
刘*强 |
350725********0033 |
16 |
熊*蔺 |
510525********16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