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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16-01-08 09:13

一、基础知识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明确了还有哪些组织属于劳

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

金会,也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何时生效施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

行。即自2008918日起施行。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3.用人单位分支机构能否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

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

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

者订立劳动合同。

4.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

同的,如何处理?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

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

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5.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

同,用人单位与其终止劳动关系,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

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6.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拒不签订

书面劳动合同的,如何处理?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

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

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

偿。

7.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

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

定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

合同。

8.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

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截

止时间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

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

同的前一日。

9.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

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

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

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

同。

10.《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

十年的起始时间如何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十年

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

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11.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

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

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

单位的工作年限。

12.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可以不

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

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

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13.什么情形下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

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内容如何确定?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

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协商确定。

15.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内容协商不一致时如何处

?

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

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即“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

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

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

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16.政府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如何适用《劳动合同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

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

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1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否自行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

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18.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

劳动标准如何执行?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

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

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

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19.什么情况下适用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劳动标准?

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

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

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20.试用期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哪些标准?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

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

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1.《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

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

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

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2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服务期协议期限长于劳动

合同期限,如何解决?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

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23.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哪些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

程序,可以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

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4.劳动者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

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

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

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提前三

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

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的;(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

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

付劳动报酬的;(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费的;(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

害劳动者权益的;(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

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

动合同的;(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

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强制性规定的;(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

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12)用人单位违章

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13)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5.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

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在试用

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

位的规章制度的;(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

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

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

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

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

不能胜任工作的;(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

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11)用人

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12)用人单位生产

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

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

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6.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选择额外支付

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标准如何确

?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

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

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27.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28.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用

人单位是否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

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9.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向劳

动者支付哪些费用?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

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

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

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规定。

30.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在支付赔偿

金后,是否还要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

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3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赔偿金如何起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赔偿金的

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32.劳动者在哪些情形下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

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可以不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

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

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33.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形下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

同,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

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

付违约金:

(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

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

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

不改正的;

(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

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4.计发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标准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

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

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35.劳动者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如何计

算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

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36.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如何计算平均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

工作不满12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四、劳务派遣特别规定

37.哪些单位属于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

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

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

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38.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什么样的义务以维护被派遣劳动

者的合法权益?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有: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

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

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

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

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同时,用工单

位不很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基他用人单位。

39.劳务派遣单位能否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

劳动者?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劳务派遣

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40.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或终止劳

动合同,是否执行《劳动合同法》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务派

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

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执行。

41.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如何处

?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务派

遣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即:劳动者要求继

续履行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

履行或者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劳

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组织编写)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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