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鼓励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政策

2018-05-09 09:16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字号:    

1.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内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基本养老费、医疗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办理渠道: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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