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

2017-08-22 09:26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字号:    

补贴标准: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吸纳入驻的创业主体20户以上,入驻创业主体中,从事互联网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占80%以上,可申请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承办部门:省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

文件依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互联网创业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183号)。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