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做法:通过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作用,依托基层服务平台、行业协会和社会机构等平台,将没有充分利用、处于空闲期的人力资源调剂到急需劳动力的用工单位,减少用工短时闲置和人力资源浪费。
四种类型:(1)淡旺季用工调剂。平台制定章程、企业自主参与、劳动者和借出借入单位三方签订互助协议。(2)校企对接调剂。推动大中专院校对接重点企业,通过订单式培训、定向培养、顶岗实习、共建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等模式,将新成长技能劳动力配置到企业。(3)村企调剂。支持有代表性的企业与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村、社区开展用工调剂对接,以转移就业、短时闲时务工、承接劳务等多种形式补充企业用工。(4)富余人员再就业调剂。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兼并重组企业富余人员再就业服务,通过转岗、转业培训,落实培训补贴政策,支持其向相近行业企业、相近工种调剂。
承办部门:各级人社部门。
文件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十五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44号);省人社厅《关于开展淡旺季用工调剂试点工作的意见》(闽人社文〔2014〕125号);《关于实施企业用工调剂计划的指导意见》(闽人社文〔2015〕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