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37号),和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实施意见》(明委发〔2015〕12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市创业促就业的各项工作目标落实到位,现就组织实施“十百千”创业创新计划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继续深化和巩固创业型城市创建成果,积极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实施“十百千”大众创业创新计划,即:新建十个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培育百个创业创新典型,帮扶千名创业创新人员,带动数以万计人员实现就业。
二、 工作计划
(一)新建十个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各县(市、区)要积极挖掘社会资源,充分利用城乡各类园区、闲置厂房、楼宇等适合小企业聚集创业的场所,通过政府出资、民间资本投资、社会资本入股等多种形式投资建设创业孵化基地。每个县(市、区)今年至少新培育创建1个以上创业孵化基地,市局将在此基础上开展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申报推荐与评选工作。
创业孵化基地的创建要根据《三明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定标准(试行)》(附件1)和“六个一”(即:有人、有业、有场所、有制度、有台账、有服务)的要求来进行。对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能为入驻创业项目提供代办开业手续、创业项目开发、融资、人才招聘、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培训等服务,入驻项目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创业孵化基地经申报并被评选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20-40万元的资金补助。
(二)培育百个优秀创业创新典型。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种养业发展,瞄准当地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子商务和城区各行业、工商业经营成功人士,培育10个以上创业创新典型。
市人社局和财政局将在各县(市、区)推荐的创业创新典型经营的项目中,重点扶持30个发展前景好、带动就业能力强、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生数量多的项目,经专家评审确定的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将给予3-5万元的资金重点扶持。
(三)帮扶千名创业创新人员。
(1)掌握创业人员创业需求。及时了解掌握本辖区内具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刑释解教人员等各类群体的创业需求。并对各级人社部门扶持的创业者在一年内进行跟踪服务,以实现动态清晰、政策落实、绩效良好、台账齐全的管理要求。
(2)提升创业培训水平。在规范创业培训(SIYB)教学管理的基础上,尝试“创业培训+互联网”活动,创新“线上课程+线下作业”的培训模式,拓展学员创业创新能力。通过培训,增强创业人员自主创业的自信心和综合创业能力,达到为创业人员规避风险、少走弯路、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
(3)开展创业导师帮扶活动。市级将组建一支由政府部门相关业务负责人、创业培训IYB讲师、创业指导师、创业咨询师、成功创业人士、职业经理人及财政、工商、税务、金融、法律、市场分析、风险投资等机构专家组成的导师队伍。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组织创业导师开展创业帮扶活动,为广大创业者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和开业指导服务。
(4)落实创业创新扶持政策。在公共就业机构服务窗口、创业孵化基地等设立创业创新咨询台,为群众提供创业指导和政策咨询。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场地租金补贴、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资金补助等各类就业创业政策的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 “十百千”创业创新计划组织实施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推进方案。
(二)做好跟踪服务。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获得市级资助的创业创新项目进行2年跟踪服务,及时了解资助项目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项目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和宣传创业创新典型的成功经验和事迹,大力宣传他们的成功经验,扩大创业创新市级资助项目的社会影响力,不断营造鼓励创业创新、扶持创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认真审核上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孵化基地和创业创新典型填写《三明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情况表》(附件2)、《三明市创业创新典型情况表》(附件3),并于10月20日前上报三明市劳动就业中心。
三明市劳动就业中心将在11月对该项工作进行督查评比,并将评比结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三明市劳动就业中心联系,联系人:杨钤虎,联系电话:8219176,电子邮箱:yqh740214@sina.com。
附件:1.三明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定标准(试行)
2.三明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情况表(略)
3.三明市创业创新典型情况表(略)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