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稳就业、防失业、促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7-07-25 10:10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字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稳就业、防失业、促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81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   为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钢铁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需要,缓解人力资源供给结构性矛盾,促进经济平稳持续较快增长,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稳就业、防失业、促创业”行动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社部门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域的积极作用,重视补短板兜底线,实施促进和稳定就业、预防失业、鼓励创业政策措施,强化就业用工组织引导和协调服务提高劳动供给质量,促进劳动力要素优化配置,防范失业风险,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努力实现就业扩大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与经济部门联动。各级人社部门要主动与经济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密切关注各类企业尤其规模以上企业运行及用工状况,实时跟踪辖区经济运行和企业动态,并结合本地区经济和产业发展特点以及企业情况,确定就业用工重点服务企业,予以政策倾斜和服务保障。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在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时,加强与建设方的沟通协调,主动对接,做好人力资源储备。   (二)统筹重点群体就业。积极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完善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创业引领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骨干企业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加强就业指导和跟踪服务。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贫困人口以及关停企业失业人员的就业援助,集中开展上门服务和“一对一”的援助服务,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三)强化用工监测服务。做好经济下行背景下的监测,对反映就业、失业状况的监测指标进行跟踪分析,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分析评估及就业人才需求预测,为有效应对形势提供数据支持。加强经营困难企业流出人员的安置工作指导,主动对接企业,通过政府引导,促进有序转岗。构建高效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积极为企业提供人才招聘、技能提升培训、劳动关系调处等服务,降低企业招工用工成本。促进企业依法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四)落实支持企业稳岗政策。鼓励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通过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弹性工时、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职工队伍。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上年度未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鼓励其申请稳岗补贴,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发放稳岗补贴;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度,要严格规范补贴申请程序,优化审核流程,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补贴资金。   (五)鼓励企业开展用工调剂。积极搭建各类用工调剂平台,鼓励因经济下行、短期用工常态化而存在用工短时闲置的企业,通过开展企业间淡旺季用工调剂,调配分流员工,降低企业人力资源成本。鼓励行业协会、社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机构等社会组织参与用工调剂平台建设,平台建设扶持可纳入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范围。对企业确实要裁员的,引导富余人员向相近行业企业、相近工种再就业调剂,做好跟踪服务,实现岗位平稳转移。   (六)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支持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各类培训,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推进校企合作,建立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模式,实行工学结合、企校双师联合培养,努力解决技能型人才紧缺问题。针对淘汰落后企业职工的转岗需求,鼓励采取订单培养、定向培训等方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培训质量,增强培训效果。   (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众创空间”等各类创业创新载体建设,发展各类有效的创业模式,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引导更多劳动者创业并带动就业。健全创业服务体系,优先将失业人员纳入创业扶持范围,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项目咨询和跟踪服务,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资助、带动就业奖励等政策。加强创业教育培训,完善导师队伍建设,扶持一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大本营。   三、组织领导   各级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稳就业、防失业、促创业”行动计划的实施,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行动计划的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要将行动计划融入地方政府供给侧改革总体布局和钢铁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具体部署中,突出发挥好人社部门“经济部门”、“民生部门”、“改革部门”作用,服务经济转型、产业升级。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企业、职工等主体,点对点宣传,不断扩大行动计划影响力。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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