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往期专题 > 就业政策超市 > 就业服务指南区
福建省职业院校毕业年度在校生实习补贴申报流程图
职业院校实习生享受实习补贴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福建省内职业院校(含中职学校、技工院校、高职院校)毕业年度在校生;
2.按照职业院校专业技能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毕业年度在校生到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实习3个月以上(含3个月);
3.职业院校实习生在企业实习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每个实习生只能享受一次实习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