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2009〕182 号)要求,我局对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总结,形成《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内容。
本报告统计数据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门户网站(www.fjrs.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建省公务员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8号福建省公务员局办公室;邮编:350003;电话:0591-87851921;传真:0591-87851169;联系人:李启咏)。
一、工作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施行以来,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07〕185号)要求,本局成立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处、驻局监察室、人事信息中心有关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指导、协调、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成员由局办公室、法规处、人事处、驻局监察室、信息中心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我局于2008年初着手政府信息公开筹备工作,先后制定完善了《福建省人事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福建省人事厅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南与目录》,《福建省人事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试行)》等规定,并在局门户网站(www.fjrs.gov.cn)显著位置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009年度,加强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派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利用OA内网、局办公区电子显示屏等加强了对条例的宣传;对各处室(单位)的信息公开人员开展了培训。清理完毕2003-2006年需要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向省档案馆、图书馆报送了纸质和电子文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及时向省档案馆、图书馆报送了本年度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19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 14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62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7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16条,其他业务类信息149条。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查阅信息,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在局门户网站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局档案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并及时向省档案馆、省图书馆报送了主动公开信息,为公众查阅信息提供便利。截至2009年12月31日,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51万多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过程中,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件110个,主要是申请查询本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本局按照有关规定基本给予公开或查阅,其中4件属于不予公开的内部文件,经研究决定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8〕472虽已下发,但本着便民原则,自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实施至2009年12月31日,本局尚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申诉、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局门户网站有待进一步改版、整合、优化,以更加方便社会公众查阅;二是政府信息更新时间有待进一步加快;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分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增强各处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综合、指导、协调作用,调动各处室、单位的积极性。
2、升级改造本局门户网站。按照便民的原则充实优化网站栏目,完善网站功能,进一步丰富本局网站信息资源。
3、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工作流程。认真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发布,定期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为公众查询提供方便。
七、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年末 统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919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919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11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11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1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06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4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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