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05-2024-00120
- 文号: 闽人社办〔2024〕18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4-12-18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技工学校:
按照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作部署,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5年将继续在我省采取单独命题、考试、录取的办法,从技工院校优秀毕业生中招生,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为做好我省2025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单独招生各专业学制均为五年,培养层次为本科。单独招生各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
招生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机械类 |
080203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080209 |
机械工艺技术 |
|
080211 |
机电技术教育 |
|
080411 |
焊接技术与工程 |
|
080212 |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
|
电工与电子类 |
080801 |
自动化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080716 |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
|
计算机类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参加2025年度普通高考报名,取得高考考生号;
(3)符合全日制学制教育(初中起点3年制及以上、高中起点2年制及以上)的技工院校毕业生;
(4)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考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普通中学在校生或毕业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考生。
(三)报名办法
考生应按照福建省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经所在省高校招生办公室资格审核通过,取得考生号,方可参加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报名。
1.网上报名
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5日,考生登录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或下载“单招报名APP”)填报基本信息和专业志愿,上传蓝色底版彩色免冠照片、身份证扫描件、户口本人页扫描件,缴纳单独招生考试考务费。
考生个人免冠照片审核通过后,登录《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或“单招报名APP”)下载打印《单独招生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单独招生在校主要课程成绩表》《单独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单独招生体格检查表》,根据表格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经福建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单独招生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于2025年1月3日前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成彩色电子图片后上传至报名管理系统。
2.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考生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包括资格审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基本信息和专业志愿等环节。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的考生不能取得报考资格。
现场确认时交验的证件和材料:户口册原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单独招生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单独招生在校主要课程成绩表》、《单独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单独招生体格检查表》。经报名点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审查符合条件者,批准报名。各报名点要严格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并于2025年1月3日前持上述材料到省技工教育中心进行复核,联系人:员相伟,联系电话:0591-87505352。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单独招生管理部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复审合格后准许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模式进行,“文化素质”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职业技能”考试以专业技能实操形式进行。
(一)文化素质考试
1.科目及分值
科目类别 |
分值 |
|||
机械类 |
电工与电子类 |
计算机类 |
||
语文 |
150 |
|||
理科综合(数学+物理) |
数学120 |
物理80 |
||
英语 |
150 |
|||
机械基础 |
150 |
-- |
-- |
|
电工与电子技术基础 |
-- |
150 |
-- |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 |
-- |
150 |
|
总分 |
650 |
2.考试时间及地点
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语文 |
2025年3月29日 09:00—11:30 |
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铜盘校区 (福州市北二环西路386号) |
理科综合 (数学+物理) |
2025年3月29日 15:00—17:30 |
|
专业基础 |
2025年3月30日 09:00—11:00 |
|
英语 |
2025年3月30日 15:00—17:00 |
3.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2025年3月21日以后,登录《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或“单招报名APP”)下载打印文化素质考试准考证,考试时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4.成绩发布时间及方式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发布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12时。考生考试各科目单科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取整计分,考生可登录《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或“单招报名APP”)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自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考生如对本人成绩存有异议,其本人可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核分数申请,学校招生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5.考试大纲
详见《文化素质考试大纲》(2025版),考生可登录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单独招生”栏目下载。
(二)职业技能考试
根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划定职业技能考试资格线,职业技能考试资格线上考生按不超过各省各类别招生计划140%的比例,确定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考生。进入职业技能考试的考生须缴纳职业技能考试考务费。
1.科目及分值
考生可根据自己报考类别选择一个工种进行职业技能考试,报考类别与工种对应情况如下表:
招生类别 |
职业技能考试可选择工种 |
分值 |
机械类 |
钳工 |
100分 |
车工 |
||
电工与电子类 |
电工 |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程序员 |
2.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5年5月10日—13日;
考试地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职业技能考试具体安排,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将通过《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或“单招报名APP”)对外公布。
3.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2025年5月6日前后,登录《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或“单招报名APP”)下载打印职业技能考试准考证,考试时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4.成绩发布时间及方式
考试成绩预计发布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前后。考生考试各科目单科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取整计分,考生可登录《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或“单招报名APP”)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自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考生如对本人成绩存有异议,其本人可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核分数申请,学校招生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5.考试大纲
详见《职业技能考试大纲》(2025版),考生可登录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单独招生”栏目下载。
四、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单位必须严肃、认真、如实地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等方面做出实事求是的鉴定。
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工作须在符合条件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所有考生必须进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须进一步明确诊断。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二)根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计算综合分,以综合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作为录取依据,录取前划定本科控制线,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部合格,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条件再相同,按照专业基础、理科综合、语文、英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三)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有任意一项总成绩为0(缺考按0分记),不具备录取资格。
(四)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素质*0.7+职业技能*6.5*0.3。
(五)录取工作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未通过备案的考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录取通知书将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考生。
七、加分政策
(一)获得以下奖励的考生其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增加100分:
进入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的选手且荣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考生;
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单人赛前5名、双人赛前3名、三人赛前2名的选手;
获得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冠军的选手。
(二)获得以下奖项的考生其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增加80分:
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单人赛第6至10名、双人赛第4至5名、三人赛第3名的选手;
获得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亚军的选手;
进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的国家级一类大赛前3名的选手。
(三)获得以下奖项的考生其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增加50分: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的选手;
获得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季军的选手;
进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的国家级一类大赛第4至10名的选手。
(四)获得以下奖项的考生其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增加30分:
进入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排位赛的选手;
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的国家级一类大赛的选手。
(五)其他
进入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的选手其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增加80分;进入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第4至10名的选手其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增加50分;进入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决赛的选手其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增加30分。
以上加分政策仅适用于获奖赛项与招生类别相对应的考生。考生加分时只享受最高加分,不重复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2025年1月12日前将获奖证书原件图片上传至《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或“单招报名APP”),未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图片者不予加分。
八、新生入学复查
被录取的新生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之日起两周内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学校将进行报考资格、体检的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部修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九、奖助政策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建立了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为基础,以奖、助、贷、勤、补、减、偿多种措施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毕业及学位授予
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就业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4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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