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05-2024-00116
- 文号: 闽人社办〔2024〕17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4-12-11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印发《关于做好“技能大师之家”相关展示素材报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收集属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素材,分批报送省厅,即:2024年12月17日前,报送2022-2023 年备案公布的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素材和汇总表;2024年12月25日前,报送 2016-2020年备案公布的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素材和汇总表 ;2025年1月15日前,报送2011-2015 年备案公布的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素材和汇总表。2024年及以后备案公布的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素材和汇总表,请于备案文件印发次月25日前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何春芳 郭鸿
联系电话:0591-87674286、87547266
邮箱:rstzynljsc2024@126.com
(此件主动公开)
人社职司便函〔2024〕32号
关于做好“技能大师之家”相关展示素材
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对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引领和关心关怀,我部依托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建设“技能大师之家”,展示高技能领军人才的精湛技艺和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服务人民的先进事迹,为高技能人才搭建技能展示、技艺传承交流的平台。为做好展陈工作,现就做好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展示素材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相关文字材料、照片、个人宣传视频。
(一)文字材料
文字材料为个人主要事迹材料,对个人先进事迹进行简要描述和提炼,重点突出技术技能特点、获得的荣誉奖励等,不采用第一人称,字数200-300字,格式为文本文档(.TXT)格式提交。
(二)照片
1.证件照
电子版证件照为候选人近期正面免冠正装2寸彩色照片,红色背景,平光拍摄,成像清晰,光线反差小。照片名称以“省份+姓名”命名(如北京张某)。
2.工作场景照
工作场景照要反映出本人在工作中的状态,神态姿态真实自然,以突出个人工作形象为主,可穿着本职业工作服(在不影响被拍摄者面部特征的前提下,可适当有工作护具出现),能体现出本人从事职业的专业特点特色(如正在操作机器或使用工具等),照片为多人照时须能够明确辨认出本人。照片数量不少于5张(3横2竖,大小为700KB-2MB,分辨率以1920×1080为佳,格式为JPG/PNG等主流图片格式。照片名称以“省份+姓名+序号”命名(如“北京张某1”“北京张某2”……)进行提交。
(三)个人宣传视频
须为原创首发,主题鲜明,与个人主要技能内容相呼应,具有较强的思想性和故事性,适合融媒体传播。视频需自行配音配乐,使用普通话并设置中文字幕(黑体,白色描黑边),视频时长1分钟左右,分辨率为1080P,格式为MP4等主流视频格式。
(四)其他材料
工作室带头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著作权许可使用授权书(附件2)。
二、工作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请各单位分三阶段将已备案公布的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有关材料发至指定电子邮箱(jinengdashizhijia@163.com)。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报送2022-2023年备案公布的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有关材料;
第二阶段:2024年12月19日至12月31日,报送2016-2020年备案公布的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有关材料;
第三阶段:2025年1月1日至1月24日,报送2011-2015年备案公布的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有关材料。
2024年及以后备案公布的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有关材料,请于备案文件印发次月底前发至指定邮箱。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支持“技能大师之家”展示素材征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动员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高质量素材,并填写汇总表(附件3)。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保密审查,所提供的展示素材不得含有涉密内容,不得侵犯他人著作、肖像、名誉权等合法权益。
四、联系方式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联系人:龙腾、杨紫
电 话:(010)84661078、84661079
传 真:(010)84661070
邮 箱:jinengdashizhijia@163.com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著作权许可使用授权书
3.“技能大师之家”展示素材提供情况汇总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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