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05-2024-00019
  • 文号: 闽人社办〔2024〕4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4-03-15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技能大师之家”展品和视频课件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 2024-03-18 13:22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技能大师之家”展品和视频课件征集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函〔2024〕2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请各地市支持征集工作,积极动员有关单位、人员提供展品和视频课件,做好展示信息收集、登记、汇总。加强与展品捐赠或借展持有人和持有单位的沟通协调,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二、强化典型挖掘。深入发掘体现我省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等高技能领军人才成长经历、“硬核”技术、技艺传承等内容的展品和视频课件,充分利用人社部门、企业和社会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典型。

  三、强化常态征集。“技能大师之家”展陈工作启动后,将根据布展需求常态化开展展品和视频课件补充征集工作,请各地市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发掘、做好收集,对好的视频课件及时报送省人社厅职建处。

  请各地人社部门于3月18日前汇总填写展示信息汇总表(附件1)、征集展品登记表(附件2)和征集视频课件登记表(附件3),将上述表格扫描件及相应文件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zynljsc@rst.fujian.gov.cn),省厅将汇总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联 系 人:职业能力建设处 郭鸿

  联系电话:0591-87547266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技能大师之家”展品和视频课件征集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函〔2024〕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有关行业组织、企业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发展的重要论述,加强对高技能人才的关心关怀和服务保障,我部将建设“技能大师之家”,开设“技能大师讲堂”云课堂,为高技能人才搭建展示交流、技艺传承的平台,展示高技能领军人才的精湛技艺,宣传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先进事迹,面向广大劳动者免费提供视频课件。现就有关展品和视频课件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展品。反映高技能领军人才(主要包括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等,以下简称“高技能领军人才”)风采、事迹、精湛技艺、绝技绝活的文字、图片、影像等展示素材;反映高技能领军人才技术发明、创新创造、技能竞赛、工作业绩的成果作品实物。

  (二)视频课件。高技能领军人才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讲授技能技艺、演示绝招绝技的视频课件。首批征集通用性强、从业人员多、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20个职业(工种)。

  二、征集使用

  (一)实物展品征集主要以捐赠和借展两种方式开展。欢迎持有者和持有单位无偿捐赠,鼓励捐赠原件,如不愿捐赠原件,也可捐赠复制件。对于不愿捐赠、希望在展览结束后收回的展品,可与“技能大师之家”承建单位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签署借展协议。

  (二)展品和视频课件通过鉴选后,将为提供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展陈使用时标明提供单位和提供者姓名。

  三、工作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展品和视频课件征集工作。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3月20日,请各单位汇总填写展示信息汇总表(附件1)、征集展品登记表(附件2)和征集视频课件登记表(附件3),将上述表格扫描件及相应文件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jinengdashizhijia@163.com)。

  第二阶段:2024年3月21日至4月15日,对展品和视频课件进行遴选。

  第三阶段:2024年4月16日至4月30日,请相关单位配合将展品运抵“技能大师之家”,按照视频技术要求上传视频课件,上传地址另行通知。

  “技能大师之家”展陈工作启动后,将根据布展需求常态化开展展品和视频课件补充征集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支持展品和视频课件征集工作,组织动员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展品和视频课件,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保密审查,所提供的展品和视频课件不得含有涉密内容,不得侵犯他人著作、肖像、名誉等合法权益。

  五、联系方式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联 系 人:蒲磊、曾燕琳

  电    话:(010)84661078、84661073

  传    真:(010)84661070

  附件:1.展示信息汇总表

     2.征集展品登记表

     3.征集视频课件登记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