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05-2022-00040
- 文号: 闽人社函〔2022〕11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2-04-24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撤销严松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资格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 2022-04-25 16:00
福州市人社局:
你局《关于提请取消严松“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函》(榕人社函〔2022〕225号)悉。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撤销2017年6月2日(批准文号:闽人社批复〔2017〕260号)批准确认的严松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号:闽G109-04959)。自本文下发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3年。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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