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05-2022-00008
- 文号: 闽人社函〔2022〕1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2-01-25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实施“福建省技艺名师”工作方案的请示》(榕人社培〔2022〕4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提交的遴选工作方案。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开展福建省“寿山石雕”、“福州木根雕”、“脱胎漆器”、“闽菜(福州菜)”、“茉莉花茶”技艺名师遴选,请严格按有关规定开展遴选工作。以上项目各推荐人选3-5人,推荐名单经你局公示后上报省厅,省厅授予“××寿山石雕技艺名师”、“××脱胎漆器技艺名师”等。
二、技艺名师遴选试点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请按照全局统筹、整体设计、稳步推进原则开展遴选试点工作。
三、技艺名师纳入当地高技能人才管理,请严控技艺名师质量和数量。
开展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请及时向省厅反馈。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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