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05-2021-00015
- 文号: 闽人社文〔2021〕1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1-01-28
各设区市人社局、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0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20分 |
65分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00分 |
55分 |
|
专业工程 管理与实务 |
公路工程 |
120分 |
60分 |
水利水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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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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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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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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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 |
二、考后现场复核
2020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具体时间由考试机构另行通知。现场复核时考生需提供与报名时上传附件相一致的原件。逾期未进行现场复核或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颁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请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参加考后现场复核。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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