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05-2019-00161
- 文号: 闽人社办〔2019〕12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19-06-27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8〕26 号),推动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和推动产业发展的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印发的《部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参考目录》,结合我省实际,现将《福建省部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印发给你们。
各地人社部门应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主动对接产业发展需求,确定本地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积极推进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和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根据《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闽财社〔2019〕11号),对符合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列入省市急需紧缺目录内的职业(工种),可按规定适当提高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提高幅度原则上不超过30%,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级财政、人社部门确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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