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05-2019-00072
  • 文号: 闽人社办〔2019〕6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19-03-15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劳动出版“技能雏鹰”奖学金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 2019-03-19 10:15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劳动出版“技能雏鹰”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13号)精神, 现将做好我省“技能雏鹰”奖学金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异,原则上2018年度总成绩在本专业中名列前三。 

  3)原则上在校期间曾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名次,或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和荣誉称号。 

  4)2019年度应届毕业生和往届奖学金获得者不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 

  根据人社厅函〔2019〕13号文件,全国奖励200名品学兼优的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奖学金标准为每人3000元。分配我省“技能雏鹰”奖学金名额6名。各设区市、各省属技工院校可推荐申报奖学金学生1名。 

  三、申报评选 

  1)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各设区市人社局、各省属有关技校组织综合考察核实申报学生资格,填写《2019年度劳动出版“技能雏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 

  2)学校按照程序逐项审核申请表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申报学校的校长根据申报学生品学等综合情况,按《申请表》要求撰写推荐信。 

  4)“技能雏鹰”是奖励技工院校特别优秀的学生,应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在申报和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推荐人选参评资格,并所在学校不得再推荐申报。 

  四、材料审核 

  1)学校报送材料。学校汇总申请表(含推荐信)、公示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并附公示实地场景照片)、相关成绩和获奖证明等,一并报送至省技工教育中心。 

  2)省人社厅审定。省厅组建由厅职建处、机关党办、省技工教育中心组成的省“技能雏鹰”奖学金评审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推荐申报建议名单,报厅领导审定后,报人社部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3)评审委员会核定。人社部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地报送的全部材料进行核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发文公布。 

  五、评定发放 

  人社部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并发文公布的获奖学生名单,将奖学金汇款至获奖学生所在学校,并寄送荣誉证书。学校收到奖学金后,应及时召开2019年度劳动出版“技能雏鹰”奖学金发放仪式,向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并将获奖情况载入学生档案。 

  六、报送方式 

  请各校在4月30日前申报完成材料。电子材料报送至fjjgjys1@sina.com ,纸质材料报送到省技工教育中心拓展科(福州市鼓楼区七星井龙山大厦503)。 

  联系人:赖智伟  联系电话:0591-87279387 

    

    附件:2019年度劳动出版“技能雏鹰”奖学金申请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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