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26-2017-00308
- 文号: 闽人社文〔2017〕31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17-11-13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5号)要求,我厅制定了《福建省落实“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1月13日
福建省落实“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5号),推进福建省“互联网+人社”工作,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服务人民为中心,以改善民生保障、增进人民福祉为主线,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思维,发挥我国互联网应用规模优势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资源优势,深度挖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潜力,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模式,2020年之前,形成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衔接有序、规范安全高效的“互联网+人社”发展格局,增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效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创新发展。
二、工作任务
近年来,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运用互联网,开展业务经办和公共服务,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广大服务对象。建设了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电话、网站、手机APP、短信发送平台、有线电视互动栏目、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为公众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社会保障卡挂失、短信发送、咨询建议办理等服务。开发建设了相关人社业务的网上办事平台、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实现求职招聘、参保缴费、资格认证、公务员考试录用、用工备案、学籍管理等的网上办事服务。在全省普遍发放社会保障卡,在社会保障、医疗就诊、金融支付等领域开展应用。
我省应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积极推进“互联网+人社”工作。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综合部分
1.建设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实施省金保工程二期及扩展项目,依托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提升建设全省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省人社信息中心
2.推进网上办事。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在公共服务平台上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提供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的实时查询服务,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办理”。简化优化业务流程,精简业务表单,简化办理过程。
责任单位:相关处室(单位)
3.业务优化整合。通过实施省金保工程二期扩展项目,实现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的协同办理。
责任单位:厅劳动关系处、省社保局、机关社保局、就业局、人社信息中心
4.建设人社大数据库。通过实施省金保工程二期及扩展项目,汇聚人社数据资源,建设人社数据资源库,推动数据共享,为业务经办、公共服务、监督监管、宏观决策等提供支持。
责任单位:省人社信息中心
5.提供决策支持。实施省金保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决策区数据库,为人社业务政策的制定、实施和完善提供服务。实施省金保工程二期扩展项目,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数据关联分析,结合“人社电子档案袋”、“用卡路线图”的轨迹分析结果,形成服务需求的实时感知与预判分析能力。
责任单位:省人社信息中心、相关处室(单位)
6.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继续推进社保卡在人社领域的102项应用,及其他公共服务应用。
责任单位:省人社信息中心、相关处室(单位)
(二)就业创业
1.网上就业服务。推动就业服务进驻统一的网上服务大厅,并向移动应用等其他服务渠道延伸。开展网上就业失业登记、网上职业介绍等服务,逐步实现网上就业指导。向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放招聘岗位信息,面向社会提供精细化、个性化的职业供求服务。构建创业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在线的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服务。
责任单位:省就业局
2.就业D图。通过就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利用大数据技术,
实现对各类群体就业信息的汇聚整合与关联分析,结合智慧地图、位置挖掘分析等技术,全方位、多维度地展现各地区、各行业、各工种的人力资源市场供需状况、就业景气指数、薪资水平等,引导劳动者有序流动、理性择业、转换和提升职业技能,指导用人单位合理设置招聘计划,指导培训机构开发更具针对性的培训课程,开展培训服务。
责任单位:省就业局
3.就业精准扶持。通过就业大数据平台建设,整合就业信息资源,利用大数据分析,准确感知劳动者就业创业需求,结合劳动者的就业意向、技能水平、文化程度等个人特征,为劳动者提供精准的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开展就业创业指导,主动推送各项就业扶持政策信息。
责任单位:省就业局
4.失业预警。通过就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利用互联网收集用人单位发布的用工信息、工资支出信息等,通过与就业、社会保险数据的对比,构建基于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失业预警体系,实现对企业用工状况、劳动者失业情况的监测预警。
责任单位:省就业局
5.档案信息服务。按照福建省“十三五”人社事业发展专项规划要求,开发建设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向社会提供网上办事服务。
责任单位:厅人力资源开发处、省人社信息中心
6.线上家庭服务。开发利用现有公共服务平台,为全省家庭服务企业、培训机构和从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经验交流等服务。
责任单位:厅农民工工作处
(三)社会保险
1.网上社会保险服务。将目前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的网上办事事项,迁移至统一的网上公共服务平台,拓展提升功能,为个人和参保单位提供参保缴费等业务办理服务。利用大数据技术感知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诉求,提供贴心服务。
责任单位:省社保局、机关社保局、城乡居民保中心、就业局、人社信息中心
2.网上参保证明。通过人社网上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支持相关部门、社会机构、公众查询核验参保情况。
责任单位:省社保局、机关社保局、城乡居民保中心、就业局
3.全民参保精准识别。利用大数据技术,定位未参保对象,确定重点扩面人群,探索利用社交网络、城市服务等互联网服务入口推送参保提示信息,引导广大群众参加社会保险,推动全民参保登记。
责任单位:省人社信息中心、城乡居民保中心、社保局、机关社保局、就业局
4.待遇资格认证。借助移动互联网、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进一步完善待遇享受资格远程认证。通过与就业创业服务数据的对接,实现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核。利用大数据技术,依托人社领域数据资源,通过与社会数据的对接,实现对享受待遇资格人员相关信息的关联性分析,辅助判断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责任单位:省社保局、机关社保局、城乡居民保中心、就业局
5.社会保险基金智能监督。应用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信息系统,对社会保险业务、基金财务及相关数据进行比对核查;配合人社部推动社会保险与财政、税务、金融等数据资源的融合应用;筛查社会保险基金欺诈违法违规行为,实现精确查处,提升基金监督效能。
责任单位:厅基金监督处
(四)人才服务
1.网上人才服务。推动人才服务进驻统一的网上公共服务平台。构建网络化人才交流合作平台,及时公布人才工程和人才项目信息,为各类人才与项目需求提供对接服务。利用大数据技术准确感知人才服务需求,提供针对性服务。通过与政府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建立部门协同的网上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落实人才政策,解决各类人才的后顾之忧。
责任单位:厅人力资源开发处、省引才中心、相关处室(单位)、省人社信息中心
2.建立人才资源数据库。汇集各行业、各领域人才信息,建立人才资源数据库,共享各类人才信息,全面掌握人才资源底数。加强对各类人才需求的在线监测和大数据分析,及时公布人才供给与市场需求信息,引导劳动者合理制定职业发展规划,转换和提升职业技能,指导用人单位优化人力资源结构,为产业布局与政策引导提供信息支持。
责任单位:厅人力资源开发处、省引才中心、省就业局、相关处室(单位)、省人社信息中心
3.网上职业培训。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发布职业培训机构名录,以及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内的产业行业、职业(工种),面向实名注册的劳动者提供线上线下相衔接的职业培训服务。鼓励相关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数字教学资源,开设“网上课堂”,实现优质培训课程在线共享,推广大规模在线培训模式,扩大培训覆盖范围。
责任单位: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省就业局
4.职业资格网上报名查询。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实现各类培训、考试、技能鉴定网上报名和成绩结果的网上反馈,提供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的网上核验服务。
责任单位:厅职业能力建设处、事业处、省就业局、技能鉴定中心、工考中心、人事考试中心、技工教育中心
5、推进职称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基于全国统一的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开展评审工作,实现全程网上办理职称材料填报、部门审核、评委库管理、在线评审、评后公示、数据统计、证书管理等各类职称业务,实现信息化、网络化、无纸化职称评审,让职称评审数据多跑路,专业技术人才少跑腿,更好地服务人才、服务发展。
责任单位: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省人社信息中心
(五)权益保障
1.网上维权咨询。借助人社部门的门户网站、12333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构建在线政策咨询平台,针对不同人群在文化程度、技能水平、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分类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政策宣传和法制教育。
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宣教中心、人社信息中心、相关处室(单位)
2.网上调解仲裁。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在线预约立案、开庭、案件信息推送等服务,推进在线调解和仲裁,引导当事人合理维权,及时化解争议。
责任单位:厅调解仲裁处、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3.劳动保障智能监察。通过省劳动就业用工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劳动用工动态监测。利用互联网数据,发现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并与就业、社会保险、劳动用工信息进行比对核查,确定需重点监控的用人单位,有针对性地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责任单位:厅劳动监察处、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4.智能应急指挥。利用大数据、智慧地图、融合通信等技术,建立智能执法调度指挥平台,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现应急指挥、执法调度、移动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持。
责任单位: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5.权益保障联动处理。构建线上线下相衔接的权益保障平台,支持信访、社会保险基金欺诈、劳动人事争议、劳动保障监察等案件的信息协同与共享,形成登记受理、执行调度、处理反馈相结合的权益保障联动机制,实现对群众权益保障诉求的跨地区联动处理。
责任单位:厅办公室、基金监督处、调解仲裁处、劳动监察处、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应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统筹协调解决我省“互联网+人社”实施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业务管理。简化优化业务经办流程与公共服务流程,减少处理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整合优化服务窗口,实行综合柜员制。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管理服务标准化。全面清理公共服务事项涉及的证明材料和业务单据,探索免填单业务经办方式。建立跨领域、跨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协同办理机制。支持电子数据、电子签章的使用,保障各项业务的线上全流程办理。加强宣传,积极引导服务对象通过互联网办理我省人社业务。
(三)强化安全保障。加强“互联网+人社”信息安全体系建设,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密码保护,推进全网全域的安全监控。建立数据分类应用、分级保护机制,外部机构接入安全审查、验证机制,以及网上服务用户身份认证机制,切实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
(四)加强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激励和保障机制,建立适应“互联网+人社”要求的创新型人才队伍。大力开展培训与交流活动,增强对“互联网+人社”工作模式的适应能力,提升工作水平。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5号)要求,我厅制定了《福建省落实“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