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26-2017-00308
  • 文号: 闽人社文〔2017〕31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17-11-13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落实“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 2017-11-15 17:29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5号)要求,我厅制定了《福建省落实“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1113 

 

                                   福建省落实“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5号),推进福建省“互联网+人社”工作,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服务人民为中心,以改善民生保障、增进人民福祉为主线,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思维,发挥我国互联网应用规模优势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资源优势,深度挖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潜力,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模式,2020年之前,形成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衔接有序、规范安全高效的“互联网+人社”发展格局,增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效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创新发展。 

    二、工作任务 

   近年来,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运用互联网,开展业务经办和公共服务,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广大服务对象建设了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电话、网站、手机APP、短信发送平台、有线电视互动栏目、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为公众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社会保障卡挂失、短信发送、咨询建议办理等服务。开发建设了相关人社业务的网上办事平台、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实现求职招聘、参保缴费、资格认证、公务员考试录用、用工备案、学籍管理等的网上办事服务。在全省普遍发放社会保障卡,在社会保障、医疗就诊、金融支付等领域开展应用 

    我省应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积极推进“互联网+人社”工作。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综合部分 

  1.建设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实施省金保工程二期及扩展项目,依托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提升建设全省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省人社信息中心 

   2.推进网上办事。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在公共服务平台上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提供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的实时查询服务,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办理”。简化优化业务流程,精简业务表单,简化办理过程。 

责任单位:相关处室(单位) 

    3.业务优化整合。通过实施省金保工程二期扩展项目,实现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的协同办理。 

责任单位:厅劳动关系处、省社保局、机关社保局、就业局、人社信息中心 

    4.建设人社大数据库。通过实施省金保工程二期及扩展项目,汇聚人社数据资源,建设人社数据资源库,推动数据共享,为业务经办、公共服务、监督监管、宏观决策等提供支持。 

责任单位:省人社信息中心 

   5.提供决策支持。实施省金保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决策区数据库,为人社业务政策的制定、实施和完善提供服务。实施省金保工程二期扩展项目,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数据关联分析,结合“人社电子档案袋”、“用卡路线图”的轨迹分析结果,形成服务需求的实时感知与预判分析能力。 

责任单位:省人社信息中心、相关处室(单位) 

    6.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继续推进社保卡在人社领域的102项应用,及其他公共服务应用。 

责任单位:省人社信息中心、相关处室(单位) 

   (二)就业创业 

   1.网上就业服务。推动就业服务进驻统一的网上服务大厅,并向移动应用等其他服务渠道延伸。开展网上就业失业登记、网上职业介绍等服务,逐步实现网上就业指导。向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放招聘岗位信息,面向社会提供精细化、个性化的职业供求服务。构建创业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在线的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服务。 

责任单位:省就业局 

    2.就业D图。通过就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利用大数据技术, 

   实现对各类群体就业信息的汇聚整合与关联分析,结合智慧地图、位置挖掘分析等技术,全方位、多维度地展现各地区、各行业、各工种的人力资源市场供需状况、就业景气指数、薪资水平等,引导劳动者有序流动、理性择业、转换和提升职业技能,指导用人单位合理设置招聘计划,指导培训机构开发更具针对性的培训课程,开展培训服务。 

责任单位:省就业局 

   3.就业精准扶持。通过就业大数据平台建设,整合就业信息资源,利用大数据分析,准确感知劳动者就业创业需求,结合劳动者的就业意向、技能水平、文化程度等个人特征,为劳动者提供精准的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开展就业创业指导,主动推送各项就业扶持政策信息。 

责任单位:省就业局 

   4.失业预警。通过就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利用互联网收集用人单位发布的用工信息、工资支出信息等,通过与就业、社会保险数据的对比,构建基于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失业预警体系,实现对企业用工状况、劳动者失业情况的监测预警。 

责任单位:省就业局 

    5.档案信息服务。按照福建省“十三五”人社事业发展专项规划要求,开发建设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向社会提供网上办事服务。 

责任单位:厅人力资源开发处、省人社信息中心 

    6.线上家庭服务。开发利用现有公共服务平台,为全省家庭服务企业、培训机构和从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经验交流等服务。 

责任单位:厅农民工工作处 

   (三)社会保险 

   1.网上社会保险服务。将目前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的网上办事事项,迁移至统一的网上公共服务平台,拓展提升功能,为个人和参保单位提供参保缴费等业务办理服务。利用大数据技术感知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诉求,提供贴心服务。 

责任单位:省社保局、机关社保局、城乡居民保中心、就业局、人社信息中心 

    2.网上参保证明。通过人社网上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支持相关部门、社会机构、公众查询核验参保情况。 

责任单位:省社保局、机关社保局、城乡居民保中心、就业局 

   3.全民参保精准识别。利用大数据技术,定位未参保对象,确定重点扩面人群,探索利用社交网络、城市服务等互联网服务入口推送参保提示信息,引导广大群众参加社会保险,推动全民参保登记。 

责任单位:省人社信息中心、城乡居民保中心、社保局、机关社保局、就业局 

   4.待遇资格认证。借助移动互联网、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进一步完善待遇享受资格远程认证。通过与就业创业服务数据的对接,实现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核。利用大数据技术,依托人社领域数据资源,通过与社会数据的对接,实现对享受待遇资格人员相关信息的关联性分析,辅助判断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责任单位:省社保局、机关社保局、城乡居民保中心、就业局 

  5.社会保险基金智能监督。应用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信息系统,对社会保险业务、基金财务及相关数据进行比对核查;配合人社部推动社会保险与财政、税务、金融等数据资源的融合应用;筛查社会保险基金欺诈违法违规行为,实现精确查处,提升基金监督效能。 

责任单位:厅基金监督处 

   (四)人才服务 

   1.网上人才服务。推动人才服务进驻统一的网上公共服务平台。构建网络化人才交流合作平台,及时公布人才工程和人才项目信息,为各类人才与项目需求提供对接服务。利用大数据技术准确感知人才服务需求,提供针对性服务。通过与政府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建立部门协同的网上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落实人才政策,解决各类人才的后顾之忧。 

责任单位:厅人力资源开发处、省引才中心、相关处室(单位)、省人社信息中心 

   2.建立人才资源数据库。汇集各行业、各领域人才信息,建立人才资源数据库,共享各类人才信息,全面掌握人才资源底数。加强对各类人才需求的在线监测和大数据分析,及时公布人才供给与市场需求信息,引导劳动者合理制定职业发展规划,转换和提升职业技能,指导用人单位优化人力资源结构,为产业布局与政策引导提供信息支持。 

责任单位:厅人力资源开发处、省引才中心、省就业局、相关处室(单位)、省人社信息中心 

  3.网上职业培训。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发布职业培训机构名录,以及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内的产业行业、职业(工种),面向实名注册的劳动者提供线上线下相衔接的职业培训服务。鼓励相关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数字教学资源,开设“网上课堂”,实现优质培训课程在线共享,推广大规模在线培训模式,扩大培训覆盖范围。 

责任单位: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省就业局 

   4.职业资格网上报名查询。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实现各类培训、考试、技能鉴定网上报名和成绩结果的网上反馈,提供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的网上核验服务。 

责任单位:厅职业能力建设处、事业处、省就业局、技能鉴定中心、工考中心、人事考试中心、技工教育中心 

   5、推进职称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基于全国统一的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开展评审工作,实现全程网上办理职称材料填报、部门审核、评委库管理、在线评审、评后公示、数据统计、证书管理等各类职称业务,实现信息化、网络化、无纸化职称评审,让职称评审数据多跑路,专业技术人才少跑腿,更好地服务人才、服务发展。 

责任单位: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省人社信息中心 

   (五)权益保障 

   1.网上维权咨询。借助人社部门的门户网站、12333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构建在线政策咨询平台,针对不同人群在文化程度、技能水平、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分类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政策宣传和法制教育。 

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宣教中心、人社信息中心、相关处室(单位) 

  2.网上调解仲裁。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在线预约立案、开庭、案件信息推送等服务,推进在线调解和仲裁,引导当事人合理维权,及时化解争议。 

责任单位:厅调解仲裁处、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3.劳动保障智能监察。通过省劳动就业用工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劳动用工动态监测。利用互联网数据,发现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并与就业、社会保险、劳动用工信息进行比对核查,确定需重点监控的用人单位,有针对性地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责任单位:厅劳动监察处、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4.智能应急指挥。利用大数据、智慧地图、融合通信等技术,建立智能执法调度指挥平台,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现应急指挥、执法调度、移动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持。 

责任单位: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5.权益保障联动处理。构建线上线下相衔接的权益保障平台,支持信访、社会保险基金欺诈、劳动人事争议、劳动保障监察等案件的信息协同与共享,形成登记受理、执行调度、处理反馈相结合的权益保障联动机制,实现对群众权益保障诉求的跨地区联动处理。 

责任单位:厅办公室、基金监督处、调解仲裁处、劳动监察处、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应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统筹协调解决我省“互联网+人社”实施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业务管理。简化优化业务经办流程与公共服务流程,减少处理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整合优化服务窗口,实行综合柜员制。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管理服务标准化。全面清理公共服务事项涉及的证明材料和业务单据,探索免填单业务经办方式。建立跨领域、跨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协同办理机制。支持电子数据、电子签章的使用,保障各项业务的线上全流程办理。加强宣传,积极引导服务对象通过互联网办理我省人社业务。 

  (三)强化安全保障。加强“互联网+人社”信息安全体系建设,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密码保护,推进全网全域的安全监控。建立数据分类应用、分级保护机制,外部机构接入安全审查、验证机制,以及网上服务用户身份认证机制,切实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 

  (四)加强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激励和保障机制,建立适应“互联网+人社”要求的创新型人才队伍。大力开展培训与交流活动,增强对“互联网+人社”工作模式的适应能力,提升工作水平。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5号)要求,我厅制定了《福建省落实“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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