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3000-2008-00131
  • 文号: 闽劳社办〔2008〕24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08-12-01
关于转发在全省技工学校全面开展“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 2008-12-01 00:00
闽劳社办[2008]249号
关于转发在全省技工学校全面开展
“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技工院校:
现将《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技工学校全面开展“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的通知》(闽价费[2008]45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技工院校按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扎实推进“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二00八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  技校  价格  通知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08年12月2日印发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技工学校全面开展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的通知
闽价费〔2008453
 
各设区市物价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在全国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发改价检[2006]138号)精神,为促进我省价格服务进校园(以下简称进校园)工作的开展,省物价局、教育厅2006年下发了《关于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的指导意见》(闽价[2006]100号),对教育系统各学校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进行了推进,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省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的全面开展,经研究,决定在我省技工学校全面开展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全面推进进校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价格服务进万家作为价格公共服务的载体,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顺应了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符合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方向,是我省价格部门转变职能的有益探索。其中价格服务进校园就是利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创新教育收费监管机制,从源头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的一次尝试和突破。价格服务进校园网站自2006年开通以来,不断突出服务职能,以服务促管理,以管理促服务,切实维护学生及其家长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学生、家长、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明显的成效。最近,国家发改委提出要求,价格服务进万家要提供维权服务,保障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投诉权。国务院领导同志也对《国家发改委关于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做出重要批示,温家宝总理批示:这项工作要经常化,注意制度建设,以其真实性取信于民;李克强副总理批示: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对于控制物价过快上涨有积极作用。把服务与监管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价格政策的落实。要进一步总结经验,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形成长效机制,在抑制通胀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因此,各级价格、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提高对进校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学习贯彻温家宝总理和李克强副总理的重要批示为契机,全面推进我省技工学校进校园工作。
二、进校园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
进校园工作以坚持价格服务为主,寓价格监管于服务之中;坚持以服务学生及家长为重点;着眼于建立价格服务的长效机制,健全学校收费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保障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投诉权为基本原则。
进校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通过进校园工作,建立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维护学生及其家长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要通过进校园工作促进学校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到位的同时,进一步理顺学校收费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更重要的是通过进校园工作,在价格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和学生、学校之间建立起一条相互沟通的渠道,构建和谐的教育环境。
三、进校园工作的目标任务
价格服务进万家是价格部门加强和改善价格服务工作,创新价格工作的新尝试。而进校园工作是价格服务进万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切实做到诚信收费的理念要进校园、价格服务的形态要进校园、价格服务的机制要进校园
(一)收费政策透明到位。要对各学校的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并进行公示,做到收费政策清楚透明。
(二)信息服务及时准确。要把教育收费以及其他相关的价格和收费信息提供给学校、学生及家长。
(三)咨询投诉渠道畅通。要建立收费主管部门与学校、学生及家长沟通的平台,确保投诉渠道畅通,收费主管部门及时解答价格和收费有关政策咨询。
(四)民情民意及时了解。要善于收集、及时了解学校、学生和社会对教育收费问题的反映,科学合理地制定教育收费政策。
(五)反应机制灵敏快捷。要利用现代化、信息化等手段做好进校园的各项工作,做到反应灵敏快捷。
四、进校园工作具体内容及措施
要对所有技工学校(含民办学校)开设价格服务进校园网络信息,开辟以下专栏:
(一)价格服务进校园主页。主要反映进校园工作的具体活动情况信息,发布与教育收费管理相关的动态信息。
(二)政策法规文件栏。收录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国家和我省制定出台的与教育收费管理相关的政策文件。
(三)收费项目标准栏。该栏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行政事业性收费,以价格部门核发给该校的收费许可证所列项目标准为准;第二部分为代办项目收费,收费项目按价格、财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收费标准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发布;第三部分为经营服务收费,收费项目标准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发布。这三个部分均以表格形式体现,栏目包括:序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文件文号、收费期限和备注。点击收费依据文件文号应能显示收费文件全文。
(四)监督咨询栏。公布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网络举报网址;收费咨询电话,包括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的收费政策咨询电话;学校负责有关收费问题的部门和电话等。
(五)收费网上咨询栏。在网上设置咨询栏,对学生提出的收费疑难问题,由收费主管部门及时给予回复,化解收费矛盾。
(六)代办费结算公开栏。学校应以班级为单位,在学年末公布本学年各代办项目的收入、支出、节余和清退情况。
(七)价格信息友情链接栏。在网页上实现价格服务进校园与学校网站链接,实现学校与价格部门互链,扩大服务的领域。
五、进校园工作的具体安排意见
(一)各技工学校要做到全部设立价格服务进校园网页(具体设立步骤见附件)。
(二)进校园工作责任分工。省价格、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技工学校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的督促指导、进校园网络平台的设置和日常维护、在榕省属技工学校的联系和进校园工作的落实和全省进校园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各设区市价格、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与向该市价格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的技工学校的联系和进校园工作的落实和全市进校园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技工学校在县(市、区)的,由负责发放《收费许可证》的当地价格、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三)进校园工作时间安排
20081231日前,各技工学校应把价格服务进校园网页全部设立起来。
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请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于2008121日前将辖区内技工学校的具体名单报省物价局行政事业收费处(传真:0591-87856573;或通过价格服务进校园网络咨询栏上报)。
        “进校园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级价格、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要相互协调、齐抓共管,要主动协调学校,取得学校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把进校园工作做好。
 
附件:学校使用价格服务进校园系统步骤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福建省物价局办公室          20081118日印发 
 
 
附件:
学校使用价格服务进校园系统步骤
 
    一、 首先登陆到价格服务进校园网站,具体登陆方法如下:
方法1打开IE,进入福建省物价局,网址:/,点击福建省物价局的右边侧的价格服务进校园图标。
方法2打开IE,直接进入价格服务进校园,网址: 
二、进入本校收费信息主页
进入价格服务进校园主页后,点击价格服务进校园页面上方栏目学校收费信息,页面列出各学校的名称,根据条件查询本校名称。
点击本校名称,进入本校收费信息主页。
三、 本校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以及其他信息的录入(注意: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
在本校收费信息主页左上侧收费信息管理登录管理密码框输入本校管理密码(初始密码为2008453)。点击登录,即可登陆到信息录入页面,即后台管理主页面。后台管理里面提供了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以及其他信息的录入功能。
     四、根据系统帮助录入相关信息
后台管理主页面左侧系统管理下有系统帮助菜单,点击系统帮助,即可看到各帮助信息。根据帮助信息录入相关各项信息。
     五、如何从本校网站主页链接到价格服务进校园注意:本条目只适合有本校网站的学校
1、添加链接的好处:在本校网站主页上添加了价格服务进校园链接后,学校只要点击本校网站主页的价格服务进校园链接,即可直接打开本校的学校收费信息主页,而不需要先登录价格服务进校园主页,然后查找本校名称,再点击本校名称才能进入到本校收费信息主页,这样就可以省去前页的第一点和第二点。
2、添加链接的操作:从本校网站链接到价格服务进校园具体操作步骤可以查看系统帮助中的如何从本校网站链接到价格服务进校园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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