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3000-2008-00093
  • 文号: 闽劳社文〔2008〕31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08-09-27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灾区入闽务工人员就业扶持政策及就业跟踪服务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 2008-09-27 00:00
闽劳社文〔2008〕316号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
灾区入闽务工人员就业扶持政策
及就业跟踪服务的通知
 
各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对地震灾区劳动者开展的就业援助工作按计划推进并取得实效。截至9月底,我省已累计为地震灾区提供就业岗位56817个,灾区劳动者到我省转移就业5005人,其中成都地区1314人,彭州市565人。为切实落实灾区就业扶持政策,扎实做好就业跟踪服务,实现灾区劳动力在我省稳定就业,为下阶段的就业援助工作打下良好基础,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灾区入闽就业人员“实名制”登记和认定工作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按照《关于建立全省城乡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工作数据库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劳社文〔2008〕208号)文的要求,开展灾区入闽就业劳动力填报《外来劳动力资源信息登记表》(享受职业介绍补贴和职业培训免费服务的按照闽劳社办〔2008〕158号或闽劳社办〔2008〕167号填报《灾区劳动力在闽就业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人员登记表》)的工作,具体由灾区劳动力所在企业的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落实,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根据灾区劳动者企业提供的就业者花名册、本人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予以认定后,采用软件填报方式向省劳动力市场网站后台的省城乡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工作情况数据库填报,2008年9月底前到我省就业的灾区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工作应在10月底前完成。
二、落实对口就业援助政策
按照《关于地震灾区入闽就业人员对口就业援助有关政策的通知》(闽劳社文[2008]270号),地震发生后到2008年9月底前对入闽就业的灾区劳动力开展就业援助的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生活补贴已预拨各地。接收灾区劳动力的企业组织的培训,凭企业与劳动者签定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个人身份证、培训结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培训补贴。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06]43号)文件规定执行。接收灾区劳动力的企业,凭企业与劳动者签定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个人身份证、为劳动者实际缴交的社会保险补贴凭证,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就业生活补贴。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地商当地财政部门制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上述援助政策及具体操作办法要在服务场所予以公布,并通过各种方式告知相关企业。
三、扎实开展就业援助跟踪服务
就业援助跟踪服务是落实“实名制”就业援助的基础工作,主要指灾区劳动力入闽就业前的培训和生活安排,入闽就业后的维权服务。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对当地企业接纳灾区劳动力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安排专门定期走访企业,主动协调企业安排好住宿,配合企业组织务工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对灾区劳动者在闽就业期间的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进行跟踪服务,确保灾区务工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促进灾区劳动力在我省稳定就业。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常态化招聘形式,加强就业援助政策宣传,当前要尤为重视开展就业援助跟踪服务工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闽川两省还要续签对口就业援助协议,省厅将适时分解任务,并及时将一些地方好的经验与做法提供各地借鉴。
 
附件:1.建立劳务对接工作长效机制(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
障局)
2. 建立远程视频招聘平台(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
局)
3. 跟踪服务 稳定就业(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福州市开展对口
就业援助工作经验
附件1:
 
 
 
 
 
建立劳务对接工作长效机制
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在彭州地区采取驻人设点,开通专线务工电话,加大岗位信息采集力度,精心组织岗位对接等方式,建立起劳务对接长效工作机制,扩大劳务组织输出,帮助因灾失去工作岗位的地震灾区劳动者尽快恢复就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截止9月22日,全市共组织输入受灾地区劳动力就业791人,其中彭州地区203人。
一、驻人设点。为加强与彭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协调配合,福州市劳动保障局在彭州市建立了福州市就业援助中心,在市前方指挥部支持下,由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副主任任援助中心主任,长期派驻彭州地区。同时,由福清市、长乐市、马尾区、闽侯县牵头负责,在对口支援的彭州小鱼洞、磁峰、桂花、丽春等4个镇分别设立了福州支援彭州就业援助服务点和专线电话。
二、掌握基本情况。市就业援助中心通过召开福州-彭州两地劳务协作座谈会和走访洽谈等形式,详细了解受灾劳动者情况和就业需求情况,掌握灾区劳动者输出数量、专业技能、求职意向等情况,为今后两地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劳务对接的奠定了基础。
三、定期提供优质岗位信息。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定期收集适合灾区劳动者的、用工规范、月工资在1000元以上,提供食宿条件中上水平待遇的企业岗位信息,并经筛选整理汇编成册后,每月定期向灾区劳动保障部门提供,实现需求对接。
四、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劳动保障局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专门设立了彭州市来榕务工人员就业服务窗口和彭州务工就业服务专线电话,方便彭州市来榕务工群众了解就业岗位信息、咨询就业政策。
五、做好接送服务。对已确定来榕的招聘人员,协调做好接送工作,保证将每一名受灾地区劳动者安全、免费送到用人单位。
 
 
 
 
 
 
 
 
 
 
 
 
 
 
厦门市开展对口
就业援助工作经验
附件2:
 
 
 
 
 
建立远程视频招聘平台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从2006年起,厦门市积极与外省各劳动力输出地的省、市建立劳务交流制度。相对外出招工而言,远程视频招聘系统成本低、速度快,企业选择的范围大,受到了企业欢迎。思明区远程视频招聘平台自建立以来,已经与湖南省新晃县、重庆市合川区、四川省达州市、贵州省瓮安县和平塘县等5个劳务输出地开通了远程视频招聘系统。2007年9月实施了第一批视频招聘工作,10月27日首批通过远程视频招聘系统引进的102名贵州技校学生顺利输送到企业。2008年2月16日,与重庆合川区就业管理局合作举办了远程视频招聘,30多位重庆务工人员前来应聘,有10多人达成用工意向。
随着对灾区对口支援工作的深入开展,厦门市拟在彭州市及对口四镇建立五个远程视频招聘点,建立与厦门市对接的远程视频招聘工作机制。一是做好远程视频招聘系统的设备准备工作。远程视频招聘系统的设备主要涉及电脑、视频、投影仪、专业摄像头还有接待室等相关设备,并要求对方提供电脑、摄像头及相应的场所等设备;二是由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对企业用工需求信息的收集与分析,审核企业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彭州市及四镇组织提供企业所需的务工人员;三是与劳务输出地签协议,做相关技术指导。签订协议后,与当地技术人员交流,对相关设备的使用作指导;四是准备在第四季度组织企业进行远程网络视频招聘活动。待远程视频招聘日期确定后,请招聘企业来远程视频室进行远程视频招聘,请劳务输出地组织应聘人员通过视频来进行面试,远程网络视频招聘成功后,负责灾区应聘人员的输送工作。两地定时、定点、定期开展远程视频招聘工作。
 
 
 
 
 
 
 
 
 
 
 
 
 
 
 
 
 
泉州市开展对口
就业援助工作经验
附件3:
 
 
 
 
 
跟踪服务  稳定就业
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灾后来泉务工人员的就业安置工作,保障好他们的合法权益,做好就业稳定工作,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7月底向全市发出了《关于做好地震灾区来泉务工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的通知》(泉劳社〔2008〕150号文),并组织力量认真做好地震灾区务工人员在泉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跟踪服务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规范用工制度。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加强了对招用地震灾区务工人员企业的管理,认真执行用工报备制度。特别是对企业招用灾区人员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劳动合同进行了认真把关,较好地防止企业招工简章夸大其词,误导灾区就业人员的现象。同时加强了对招用灾区人员的相关企业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保证了企业招用的灾后来泉务工人员100%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二是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按照省劳、财两厅《关于地震灾区入闽就业人员对口就业援助有关政策的通知》(闽劳社文[2008]270号)要求,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对灾区来泉务工人员开展“实名制”登记统计工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专门人员,深入辖区企业,对灾区务工人员进行摸底,印制专门统计表,逐一登记灾区就业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工作单位、入厂工作日期。目前已调查落实20多家企业,500多名灾区员工,进行“实名制”登记。
三是加强就业跟踪服务工作。开展就业援助工作以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深入相关企业,为灾区来泉务工人员提供跟踪就业服务,如,市浔兴拉链有限公司、通达五金有限公司、青灿五金有限公司、强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赴四川绵阳安县等灾区招聘的221务工人员,通过与企业沟通协调,企业为劳动者解决车费,并提供必要的生活日用品。
四是为灾区来泉务工人员免费开展信息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一站式”就业服务,开设“绿色通道”。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承诺灾后来泉就业人员如对企业和岗位不适应,需调换岗位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优先为其介绍就业;不挑不拣的,5个工作日内推荐其就业。据不完全统计,全市7-8月已累计为灾区员工免费介绍调换工作岗位89人次。对个别特殊情况的灾区人员,不仅提供免费就业服务而且在生活上予以必要关心,如四川绵竹灾区尹兴斌年青夫妻(其妻已怀孕临近产期),因家里受灾,来泉州职业介绍窗口求职,在得知他们的特殊情况后,市就业中心积极与企业沟通,接收单位泉州奎生工艺礼品有限公司不仅为他们安排了合适的岗位,还特意为他们送了慰问金,提供夫妻房,准备了必要的生活日用品。此事通过泉州电视台跟踪报到,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映。
五是加大劳动监察和维权力度。各县(市、区)在近期都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涉及灾区人员的企业招、用工行为进行了一次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利用虚假不实广告招用灾区人员的违法行为。7-8月份,全市共检查企业580多家,现场纠正不实广告,发出整改通知书20多份。对不与灾区来泉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和威胁等手段签订合同,以及不履行合同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对于涉及灾后来泉务工人员的劳动纠纷维权案件,各级劳动保障仲裁机构也优先及时处理,特事特办,及时成功调解了泉州市基业电器有限公司、中建八局建筑工程公司等13家企业20多起劳动纠纷,为50多名灾区在泉员工解决了实际困难,较好地保障了灾区来泉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主题词:劳动保障  就业援助  通知
                                                         
抄送:省援建办、省财政厅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089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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