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09-2022-00127
- 文号: 闽人社文〔2022〕13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2-08-31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单位人员变动情况,经请示省政府,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决定对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康 涛 省政府副省长
副主任:孔繁军 省人社厅厅长
李志忠 省政府副秘书长
委 员:
洪长春 省人社厅副厅长
黄爱华 省总工会副主席
郭国华 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执行副会长
陈 飚 省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人社厅,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省人社厅分管副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有关组成人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福建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代章)
2022年8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