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02-2022-00153
  • 文号: 闽人社办〔2022〕20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2-12-08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2022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 2022-12-09 19:14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院校,省属有关人才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2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安排,现将组织参加2022年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以下简称“服务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启航新征程  就业向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2月6日—12月26日。

  三、服务对象

  (一)2023届高校毕业生;

  (二)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未就业人员;

  (三)有招聘需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四、活动内容

  (一)广泛组织大规模线上招聘。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要依托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云招聘”等线上招聘平台,动员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深入挖掘岗位信息,引导有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发布招聘需求,持续推出行业性、区域性线上专场招聘。活动期间,各地应至少组织开展1场服务周主题线上招聘会。

  (二)集中开展直播带岗宣讲。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要依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直播带岗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精准对接。同时组织就业政策在线宣讲,围绕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疑点难点、办事指南,提供专业权威、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活动期间,各地应至少组织开展1场直播带岗宣讲活动。

  (三)优化就业指导和职业体验。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要鼓励骨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利用抖音、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积极向上、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就业指导,发布人才需求状况,引导广大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职业观、价值观。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求职者线下走进企业现场观摩、实地体验,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和匹配精准度。

  (四)创新线上测评和考试服务。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要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托在线人才测评服务平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性格测试和胜任力测评等公益性人才测评服务。拓展线上服务功能,支持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参与活动的用人单位提供线上考试和就业签约的全流程服务。

  (五)有序组织人力资源服务进校园。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长校园行”等活动,组织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经理等进校园为高校毕业生送政策、送指导、送信息,拓宽高校毕业生获取就业创业政策和招聘岗位信息的渠道。要充分利用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项目推介、创业指导、项目融资、跟踪扶持等服务,积极开展职业规划、简历诊断、面试方法、求职技巧等专业辅导,主动将就业服务延伸到各高校。

  (六)稳妥举办线下招聘活动。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控制现场活动规模,适当加大专业化、定制式、小型化现场招聘活动举办频次。鼓励各设区市举办面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高校毕业生的专场招聘活动,支持在活动现场设置面向“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未就业人员的招聘专区。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跨区域合作,可组织本地区用人单位到外地高校招聘毕业生。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要将服务周活动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明确工作措施、时间安排、责任人和保障机制。组织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骨干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参与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结合第六届“人才福建周”引才专场活动,形成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合力。

  (二)规范招聘行为。服务周期间,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招聘活动特别是网络招聘活动的监管,对参会招聘单位的资质与招聘高校毕业生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严厉打击非法中介和虚假招聘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无故解约、就业歧视现象,切实维护求职者合法权益,确保服务周活动效果和安全。强化服务水平,为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做好人事代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社会保险办理接续等服务

  (三)做好信息数据报送。服务周期间,请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人才服务机构每周四报送下周拟开展活动信息表(附件1),首次报送时间为12月6日。直播带岗活动主题图片和地址链接请于举办前3日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服务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总结工作,于12月2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服务周活动总结统计表(附件2)和总结材料。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服务周期间,各地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招聘服务,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现场招聘会的,要制定现场招聘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指导现场招聘会举办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在开展服务周活动中如遇问题,请直接与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591-87674885

  电子邮箱:bys@rst.fujian.gov.cn

 

  附件:1.各地拟开展活动信息汇总表(周)

        2.就业服务周活动总结统计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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