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02-2022-00133
  • 文号: 闽人社办〔2022〕15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2-09-20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招聘会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 2022-09-22 17:03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有关人才服务机构,各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培育,实现就业供需资源省级集中,提高对接效率,全力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就2022—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招聘会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一)公益性现场招聘会。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期间,我省各地、各高校和省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举办主要面向2023届大中专毕业生和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实行免费入场的公益性现场招聘会。

  (二)公益性网络招聘会。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期间,我省各地、各高校和省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托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网)“云招聘”组织举办面向2023届大中专毕业生和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公益性网络招聘会。鼓励各地、各高校和省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同步举办公益性现场和网络招聘会。

  二、工作程序

  (一)网上申报。9月30日前,各地、各高校和省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进行年度招聘会网上申报。申报公益性网络招聘会的,招聘会名称统一标识为“***网络招聘会”。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招聘场次,将通过公共服务网统一对外发布。

  (二)报送招聘公告和岗位。对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资助场次的,招聘公告须在举办之日前3-5个工作日,报送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招聘岗位信息(表格样式见附件)须在招聘活动之日前报送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

  (三)上传材料。各地、各高校和省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在资助招聘场次举办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公共服务网上传招聘会活动照片/网页截图(网络招聘会)等材料,并如实填报《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基本情况表》,连同上报的招聘岗位信息作为资助资金审核的重要依据。

  未按要求报送招聘公告和岗位,或未上传招聘活动材料的,将不予资助。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公益性现场招聘会资助的,需组织不少于100家用人单位进场招聘。申报公益性网络招聘会资助的,需组织不少于50家用人单位上线招聘。

  (二)各地、各高校和省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公益性现场招聘会同步组织举办网络招聘会的,同步举办的网络招聘会不重复资助。原则上每年对每所高校的一场公益性校园招聘会予以资助。同一场次主承办单位应避免分别重复申报。

  (三)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各招聘活动主办单位要全面落实招聘活动安全责任制,制定完善招聘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筹协调场地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消防安全保障、食品卫生环卫急救、疫情防控、现场人流调控等关键节点安全工作,切实保证招聘活动安全。

  联系电话:0591-87674885,87540939(技术人员)

  电子邮箱:bys@rst.fujian.gov.cn

 

  附件:招聘会岗位信息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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