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3000-2018-00076
- 文号: 闽人社建议复〔2018〕1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18-04-02
省商务厅:
《关于出台家政服务领域准入信用评价机制的建议》(第1742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随着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和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的加深,家庭服务供求矛盾进一步加剧。我们认为,杨冰代表提出《关于出台家政服务领域准入信用评价机制的建议》十分切合实际,构建安全可靠、健康有序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供求体系迫在眉睫。
我厅作为省发展家庭服务业厅际联席会议副组长单位,根据职能分工,负责家庭服务业的职业化建设工作。近年来,我厅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家庭服务职业化建设。
一、以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为抓手,协调推动家庭服务业职业化建设
一是抓机制建设。2016年,进一步完善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厅际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从原有10个组成部门增加到14个。目前,我省已建立年初下发年度工作要点,年中通报相关工作进展,年底开展督察的工作机制,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完成。二是构建政策体系。我厅先后下发《福建省人社厅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147号)》、《福建省人社厅关于促进家庭服务业职业化发展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310号)、《福建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246号)等一系列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文件,对家庭服务业职业化建设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围绕拓展家庭服务企业从业人员有效供给、提升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水平、加强家庭服务业专业人才培养、落实家庭服务行业社保补贴和资金支持政策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着力解决我省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紧缺、技能服务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三是开展督察推动。将家庭服务业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督察重点之一,通过督察推动全省家庭服务业工作开展和政策落实。
二、以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促进家庭服务业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
一是加大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将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纳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春潮行动”计划。据统计,2017年全省有62322人次参加家政服务、养老护理、育婴、保育等四个职业(工种)鉴定,52868人次获得相应职业(工种)各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7年,我厅还先后分两期选送15家全国百强家庭服务机构负责人参加人社部组织的全国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培训班,不断提高家庭服务企业负责人综合素质。二是注重发挥家庭服务业职业培训示范基地的引领作用。2016年,我厅启动首批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评选工作,遴选并授予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8家单位为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2017年,重点在人力资源相对丰富、家庭服务培训工作基础较好的南平、宁德等市相关县(区)重点培育家政培训基地。2018年,我厅将开展第二批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评选工作。三是加强家庭服务业专业人才培养。鼓励校企合作,支持高等院校、技工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类专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对高校毕业生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在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时视同基层工作经历。2017年5月,好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在全国首家以校企合作形式创办“好慷国际家学院”,努力培养打造高素质家政技能型人才。四是大力提升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开展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以及创业培训。
三、鼓励家庭服务企业向员工制转型,推动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
一是研究制订适应家庭服务行业特点的劳动用工政策及劳动标准,促进家庭服务人员体面劳动。引导和规范家庭服务机构、家庭与从业人员之间的关系,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或简易合同,实施劳动用工信息申报备案制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家庭服务企业向员工制发展。
二是鼓励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各级人社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家庭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员工制城镇户籍家政服务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非员工制农业户籍家政服务员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加就业所在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是建立家庭服务从业人员权益维护机制。按照“鼓励和解、加强调解、加快仲裁、衔接诉讼”的要求,及时妥善处理家庭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之间的劳动争议。建立包括企业调解、基层调解及区域性调解、社会调解的工作网络,将简单争议化解在基层。通过简化受理立案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高仲裁效率。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促进裁审衔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家庭服务机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推动家庭服务行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是促进家庭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共同施策、合力推动。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参考代表建议,积极配合商务等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和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家庭服务业职业化建设工作。
领导署名:王卫国
联 系 人:阙俊忠
联系电话:87512092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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