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为鼓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到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事业单位干事创业,解决艰苦边远地区吸引留住人才难的问题,发挥好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7]137号),现就进一步做好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在年度用人计划中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及周边县(市、区)户籍人员(或生源)招聘。
三、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才,以及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四、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经设区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开考,并设定成绩合格线。
五、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对放宽条件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设定5年最低服务期限。
六、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根据当地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适当优化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高、中、初级总体结构比例不超过2:4:4。
七、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要坚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本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全面落实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要求,杜绝违规进人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