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政〔2018〕22号)中“建立国有企业工资分配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现将《福建省省属国有企业工资分配信息披露式样》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于每年12月底前按照披露式样,及时将省属国有企业上一年度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相关信息向社会披露,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1月5日
福建省省属国有企业工资分配信息披露式样
(一)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披露式样
省属国有企业( )年度工资分配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现将本机构所监管省属国有企业( )年度工资分配信息披露如下:
企业名称 |
|
|
|
|
||||
企业1 |
|
|
|
|
||||
企业2 |
|
|
|
|
||||
----- |
|
|
|
|
(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二)省属国有企业披露式样
( )年度工资分配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现将本公司( )年度工资分配信息披露如下:
|
|
|
|
|||||
|
|
|
|
(企业名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