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通过,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1月17日,福建省人社厅组织召开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郑朝晖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人力资源市场是生产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就业、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和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和支撑。制定《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是提升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现代化、法治化建设水平的迫切要求,《条例》的出台,必将为推动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充足的动力和保障。
会议要求各地人社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营造公平就业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制定《条例》的重大意义和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紧迫性,将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个时期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管理的重点工作,按照全面系统、深入扎实、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思路,全面组织学习培训宣传和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措施“三到位”,确保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要细化配套政策,认真对照《条例》有关规定,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引导,立足各地实际,深入研究《条例》中方向性、原则性的条款,细化出台务实可靠、前瞻性强的配套政策,针对鼓励性的条文,坚持问题导向,选择突破口和切入点,建立和完善工作措施和机制;要组织调研督导,把《条例》的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日常监管检查的重要内容,做到边检查边普法,边执法边普法,确保层层推进,项项落实。适时组织人员调研督导《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及时掌握《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研究探讨解决的办法,确保《条例》贯彻实施工作落地见效。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福建省人社厅《条例》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分管局领导及相关人员在各地分会场,共160余人参加了会议。(人力资源开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