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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闽大地奏响和谐音符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发布时间 : 2022-09-05 08:54

  山海画廊,人间福地。 

  福建地处东南沿海,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奋斗精神;福建也是改革开放先行省份,兼具开放、文化、生态等深厚底蕴和禀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福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1年仲春,总书记再次来到福建考察,为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擘画了蓝图、指明了方向,“希望福建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福建省人社部门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进步、展现新气象。通过以促发展、保稳定、构和谐为主线,以“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为重点,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推进劳动关系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不断强化劳动关系综合体系建设和综合治理能力提升,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根治欠薪源头治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工作了多少小时,能领多少薪水,一个APP即可全知道。在福建省的许多建筑工地,建筑工人无需再和工程方“扯皮”,工资发放有四方同时监督。“通过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并设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项目部按时足额通过银行向农民工本人支付工资、建立维权公示制度等举措,有效避免了结账时工程款与工资款混淆不清的情况以及发生问题时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福建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说。 

  根治欠薪,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劳动保障监察领域发出的最强音。2016年以来,福建省先后出台《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福建省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等一系列规定措施,明确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机制安排和政策举措。创新开展“无欠薪项目部”创建活动,制定“无欠薪项目部”创建标准,建立并推进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规范施工企业用工行为,从源头预防欠薪问题的发生。 

  建立健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从2017年至2020年,开展省对市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年度考核,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综治考评、绩效考核和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压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 

  为给劳动者提供高效、便捷维权服务,福建省人社厅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设立1233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座席,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抽查工作,建立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以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依托12333咨询服务电话、互联网和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举报投诉窗口,逐步实现“一点举报投诉、全网联动处理”。2016年以来,全省为24.25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20.35亿元。 

  积极推进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对被列为一般失信或严重失信的用人单位在政府资金支持、融资贷款、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同时,大力开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等工作,不断加大对违法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2016年以来,各级人社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66件。 

  大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执法规范化、人员专业化”建设,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基本实现全覆盖,不断夯实基层网格化管理基础,持续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有效提高了监管效率。 

  深化改革 健全机制 收入分配秩序逐步规范 

  2021年,宁德市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参考人社部印发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提供的思路和方法,对技术工人进行了调薪,让近600名一线技能人员十分振奋。 

  “通过运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公司建立了‘纵向设置层级、横向搭建通道、分序列全覆盖’的技能人员职位等级体系,并全面实行以岗位绩效工资制为主体的工资体系。”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此举畅通了技能人才晋升发展机制,优化了技能人才绩效考核机制,完善了技能人才奖励激励机制。既避免了“吃大锅饭”现象,提升了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又充分提高了技能人才的薪资待遇。据统计,该企业电力技能人才年收入可达到8.1万元,较改革前提高28.7%。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福建省人社部门始终把收入分配作为民生之源,牵头制定并深入实施“四大群体”增收计划,持续推进企业工资宏观调控,逐步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就业增收,形成与福建发展定位相匹配、有利于激发干事创业活力的收入分配格局,让人民群众在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中有了更多的获得感。 

  福建省通过完善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推动企业、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提升职工工资水平。 

  加强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开展企业薪酬指引行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体系,加大对技能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力度。 

  深化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落实公务员分类改革工资政策,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 

  推动落实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拓宽工资性收入渠道。 

  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增加退休人员收入来源,进一步拓宽转移性收入渠道。 

  据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省5次调增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水平从1003元提高到1628元,年均增长6.24%。同时,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决定机制,健全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每年对全省4500余家企业、60余万名职工开展企业薪酬调查,每年定期发布企业薪酬调查信息,为企业合理确定劳动报酬、劳动者合理有序流动提供信息支持。 

  强化基层 多元调解 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 

  日前,劳动者肖女士在厦门市湖里区江头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维权成功。她高兴地说:“我住在街尾,工作在街头,今天在街中间的调解中心化解了与公司的劳动争议,真是太方便了!” 

  江头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的成立是湖里区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的重要举措,是福建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逐步健全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提质增效进入关键期,改革举措频出,争议多元处理格局逐步健全,调解仲裁机制进一步完善,重点案件处理平稳有序,效能建设取得突出成就。 

  为强化预防调解,妥善化解各类争议,福建省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社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机制。 

  福建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福建全省大中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达到86.96%;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达89.22%。着力推进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建设,省、市、县三级仲裁委调整组建率达到100%。仲裁办案信息系统上线使用,办案系统覆盖率达95.80%,在线办案率达到87%。 

  在充实基层调解人员和仲裁办案工作人员方面,福建省通过择优招录、政府购买服务、开发公益性岗位、招聘选聘等方式,不断发展壮大仲裁员、调解员队伍,出台仲裁员廉洁办案规定,统一仲裁办案着装,落实仲裁经费保障,推进办案场所、仲裁庭基础设备等仲裁服务设施建设,提高调解仲裁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 

  同时,加强市、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全面完成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任务。出台了劳动争议终局裁决制度适用规范,提高终局裁决适用比例,充分发挥仲裁前置作用。加强裁审衔接,统一仲裁送达方式,进一步提高案件处理效能。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未包括2019年第四季度数据),福建全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1.59万件,其中仲裁机构处共处理16.69万件,调解组织共处理争议4.90万件,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4%以上,调解成功率保持在66%以上。(余列江 周瑞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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