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00号),为做好 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报表工具及相关资料
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统计软件启用“综合调查统计系统单机版”,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系统”(SMIS2012软件)不再使用。“综合调查统计系统单机版”安装包分为国产设备版(双击安装版和命令安装版)、Windows版,须根据办理统计业务的电脑操作系统选择对应的安装包,具体事宜请查阅“综合调查统计系统单机版操作手册”。上述资料请登录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政务公开/人事信息/(http://rst.fujian.gov.cn/zw/rsxx/),搜索本通知后,在通知的附件下载相关资料(安装包、结构包、操作手册、报表情况说明模板等)。
二、统计报表名称及填报单位
(一)《事业单位人事统计报表PS2025》,由各级事业单位填报(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公有经济企业人才统计报表PM2025》,由各级公有(集体)经济企业填报。
三、明确有关事项
(一)关于单位编码
鉴于单位编码的唯一性、编码工作的复杂性和统计报表的时限性,经征求国家人社部相关司局同意,今年统计报表中的单位编码仍沿用往年做法(单位编码组成:350000+经办人员11位手机号码+任一阿拉伯数字)。
(二)关于表张修订
综合调查统计系统单机版对原报表的部分表张进行了修订完善,如事业单位人员统计PS表的表7、表11和公有经济企业人才统计PM表的表7、表8等,填报时注意区分,按要求填报。
(三)具体填报事宜
1.目前我省事业单位和公有经济企业中无“国际组织”行业,“国际组织”项无需填写。
2.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是指以港、澳、台、外籍身份,通过引进、招聘等方式进入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3.中央垂管单位不纳入统计范围,地方垂管单位的级别按垂直管理单位的层级(级别)填写。
4.本通知未明确事项按指标解释要求填写,指标解释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5.严格按照“报表情况说明模板”中各要素填写情况说明,填写的数据务必与统计报表数据一致。
事业单位人事统计报表PS2025
6.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PS01)
(1)事业单位:“部分人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指有部分工作人员经公务员管理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如党校、行政学院、警察学院等单位;因目前对事业单位的划分标准还没明确,“主要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和“主要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项均不填;凡配备有工勤人员的机关单位需填写“配备工勤人员的机关单位”项。
(2)“上年末”数据通常与上年度本表的“本年末”数据一致,如不一致需说明原因。
(3)“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指本单位在编人员和经各级组织、人社部门批准的从业人员。
(4)“编外聘用人员”指与本单位直接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编外工作人员,不包含经各级组织、人社部门批准的从业人员以及劳务派遣人员。
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PS02)
(1)“运动员”项为体育部门填写。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地区情况(中央单位填报)”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地区情况(中央单位填报)续表”无需填写。
(3)“专业技术人员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仅指同时聘用在管理和专业技术两类岗位上的人员,通常又称“双肩挑人员”。
(4)PS02FB.1和PS02FB.2为中央单位填报,我省无需填写。
8.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分类情况表(PS05)
填报“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类别”时,仅按照目前专业技术人员所聘岗位填写。
9.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加、减少情况表(PS06)
(1)“上年末总数”项的数据通常与上年度本表的“本年末实有数”项数据一致,如不一致需说明原因。
(2)“公开招聘”指通过考试、考察等多种公开招聘方式进入本单位的正式在册工作人员,不含编外人员。
(3)“任命”指未经公开招聘,直接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任命到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内设机构负责人。
(4)“交流”指从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办理了调入(出)手续,调到(调离)本单位工作的人员,以及在本(外)单位挂职的工作人员。
(5)“政策性安置”主要指部队转业(复员)军人按照国家政策予以计划安置。
(6)“仅岗位变动”指本单位正式在册工作人员因岗位类型或岗位等级变动导致数量变化。
(7)“开除”指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如果同时办理了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手续,仅在开除项填写,不能同时在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项重复填写。
(8)“年末实有退休人数”指扣除已死亡的历年累计退休人员总数。
10.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情况表(PS07)
(1)“应届毕业生”仅指当年的毕业生。
(2)“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参加公开招聘人员。
(3)“考试”指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招聘的人员。
(4)“考察”指仅进行考察未通过考试形式招聘的人员。
(5)“专项招聘”为新增项,据实填写。
1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表(PS08)
“本年度变化”指经组织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核准增加或减少的岗位数量,无变化不填写。
12.聘用合同订立表(PS09)
“目前未订立聘用合同”有且仅指事业单位领导人员。
1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情况表(PS10)
(1)此处统计的培训是指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各类培训。
(2)层级是指受训对象的层级,并非培训组织方或授课人的层级。
1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申诉情况表(PS11)
区分依据《政务处分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作出的处分,据实填写。
公有经济企业人才统计表PM2025
公有经济企业人才统计表删除了原来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基本情况表(PM05),表格数量由10张减为9张。
15.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增加、减少情况表(PM01)
(1)“上年末总数”应与上年度本表的“本年末实有数”一致,如不一致需说明原因。
(2)“实有数与应有数之差”应为“0”,如不是“0”需说明原因。
(3)受到开除处分的同时办理了解聘手续,仅在开除项填写,不能同时在解聘项重复填报。
(4)“本年末实有退休干部总数”指扣除已死亡的历年累计退休干部总数。
16.公有经济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基本情况表(PM04)
“专业技术职称”栏填写口径:已取得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按相应等级(层级)填写,未取得或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统一填写在“未聘任专业技术职称”项。
17.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培训情况表(PM07)
(1)“累计继续教育时间”项的计量单位将原来“天”改为“学时”,据实填写。
(2)“继续教育类型”进行了修订补充,据实填写。
18.公有经济企业工人分行业情况表(PM08)
新增“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学徒工”,据实填写。
19.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工勤技能人员分地区情况表(PM09)
该表为中央单位填报,我省无需填写。
四、相关要求
(一)认真阅研操作手册。今年首次启用“综合调查统计系统单机版”软件,填报人员务必认真阅研《综合调查统计系统单机版操作手册》,熟悉“综合调查统计系统单机版”的功能、操作流程、浏览器版本要求和电脑配置要求等,正确进行数据处理。
(二)加强指导、严格审核。各地人社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视情开展业务培训或组建临时工作专班,确保统计工作有人抓、专人做;要对接收的报表数据与上年度数据进行人工比对和审核,并通过统计软件自带逻辑性、合理性审核后再进行数据汇总、报送,确保统计数据全面、真实、准确。
(三)加强沟通、按时报送。因今年首次使用“综合调查统计系统单机版”软件,在填报过程中要加强业务沟通,适时备份;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各单位请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本地区或本系统数据汇总后生成后缀“.jat”格式的文件,与“报表情况说明”电子版发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邮箱:zjc@rst.fujian.gov.cn。统计报表和情况说明的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统计系统“工具”栏有“封面表样打印”功能,封面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各一份,通过EMS邮寄至: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省政府大院8号楼512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联系人:缪传辉,联系电话:0591-87856021;技术咨询电话:010-64029545,400-103-1181。(注:因安装包软件数据太大,请登录网址:https://www.mohrss.gov.cn/tjdc/tjbbzd/下载“综合调查统计系统单机版软件”进行安装,其他统计资料均在本通知附件中。使用综合调查统计系统过程中遇有技术问题,可通过技术支持QQ群571857055、673430599、635069151、635098427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附件:2025年统计资料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