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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社函〔2020〕110号

关于征集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20-05-18 17:20

各设区市人社局、工商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厅(局)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评委选拔程序,扩大评委选拔范围,优化评委库结构,提高入库委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经研究,决定征集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委员会专家。现将入库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积极参加职称评审工作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获得经济、工程(管理、建筑、电子、机械专业)、农业技术、工艺美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任职2年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长期脱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事业单位行政领导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推荐入库程序
    凡具备上述条件的专家人选由所在单位推荐填写《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入库委员推荐表》(见附件,表格可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fjrs.gov.cn下载)一式两份,经设区市或省直主管部门职改办审核同意后,于2020年6月15日前分别送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和省工商联职改办,汇总表可发邮箱:sydwrsglc@rst.fujian.gov.cn

三、委员会专家管理要求

委员会专家实行动态管理,为及时更新委员会专家个人信息,请各设区市、有关单位每年10月底前把推荐专家的个人信息变化情况,以及已调离原专业岗位、退休或其他不能履行职责的专家情况,按上述程序上报,以便及时进行调整更新。

委员会专家要全面掌握中央和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规定、评价标准和具体要求;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私下接触申报人员或收受财物、礼品;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外界透露有关评委组成、评审情况及信息;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得为评审对象游说、拉票,不得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或打击压制评审对象;不得违背公正、公平原则,影响和干预评审结果;遵守回避制度,与评审(答辩)对象有亲属关系的,应主动说明情况并回避;不得以职称评审专家名义从事有损职称评审工作的其他活动。

 

联系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张李招0591-87856021

省工商联职改办马晓峰0591-88019839

 

附件: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入库委员推荐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0年5月18日